刚过去的4月26日,交通部长魏家祥宣布轻便摩托车、电动滑板、行动辅助工具等统统禁止在公路行驶。汽车驾驶者或许叫好,今后马路上少了突然窜出的微型交通工具。然而,一些以电动滑板车代步的外送员,或以此完成车站到办公室最后一里路的通勤人士可就叫苦了。
前一阵子蚊型脚车案判决在高庭翻转,一时之间人们对道路使用权相当关注,很快地微型交通工具上路禁令跟着出台。只是,马路有大有小,城市与乡镇的使用群体不同,道路设计与交通工具种类也不同。一纸禁令真的适用全国各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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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然不乐见各种交通工具争道的画面,那么道路使用规范,到底该如何保障每个使用者的权益与安全?
报道:本刊 白慧琪
摄影:本报 何正圣、陈启基
你我应该都曾经历过这些情况:人行道走着走着突然中断了,得走到马路上,不时担心后方的摩托车或汽车经过。在住宅社区主要干道或都市中心,脚车、微型交通工具甚至摩托车随意骑行在人行道或脚车道上。人行道与马路没有斜坡连结,身障人士的助行器只好在马路边行驶。不完善的道路规划与设计,常常上演“谁的马路”之争。(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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