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好多跟我同一个世代的年轻音乐人都在逐渐成长。作品越来越优秀,概念越来越完整,与此同时理想也越来越远大,于是都开始思考理想与面包这件事。
兴趣和工作的本质是不一样。当音乐只是兴趣的时候,作品没有取悦听众的义务;但当音乐变成工作性质,且是个带来利益的工具,比起取悦自己,此时音乐更多的是服务于听众。无论是听众付了钱购买专辑或是订阅音乐平台,乃至听众所付出的时间成本,都将转换为创作者的收入。换句话说,听众想听什么,厂商想要什么,创作者就做什么,本是最简单的供给需求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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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年轻创作者而言,这是难以接受的事实。他们都还保留着“做音乐的初衷”,甚至唾弃部分为了流量跟风的创作人,但他们不肯正视,这也是一种存活下去的方法。
作为同路人,我绝对了解大家的想法,我们都想要教育听众,呈献心中的好音乐。教育听众是为了改变环境,是因为环境对于我们而言并不友善。但这需要很高的资源和成本,对于年轻创作者是一面难以跨越的墙。那谁握有这些资源和成本?是那些顺应环境的人,他们根本不需要花费心思去教育听众,市场要什么就做什么吧。现实让我身边好多创作人的心态都逐渐扭曲,且变得愤怒。只要稍作观察就能发现,投入音乐的人,初期都能对彼此友善也互相勉励欣赏。一旦出现分歧,开始互相指责“你做的不是音乐”、“你的songwriting那么垃圾都有人听”……这让人很失望,我所向往的圈子,不应该是这样的。
在马来西亚做音乐不能取悦听众同时取悦自己吗?“完全忠于自己的音乐理念和品味,并且大量观众买单的”有谁?脑袋里涌现的脸孔是Tyler the Creator、 Kanye West和Kendrick Lamar,他们都做得到,可惜是外国例子。我们缺的是什么?是做得不到位?还是一味归咎本地听众的品味?对中途掉队的战友是不是可以宽容一些?对自己严厉同时能不能尊重他人还有别的选择?除了互相谩骂,有没有办法一起找到共生的方法?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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