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晉13日訊)憲法專家拿督珊哈拉尤教授表示,我國憲法並沒有闡明首相必須是馬來人與穆斯林,只要能獲得大多數下議院議員支持即可。
獲多數下議院議員支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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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聯邦憲法中,也沒有特別闡明我國首相必須來自西馬或東馬,也沒有提出必須是馬來人或穆斯林。唯一條件是,該名人選由國家元首從下議院議員中挑選出來,並證明該人選獲得大多數議員支持。”
不過,珊哈拉尤認為,如果站在我國政治現實的角度來看,首相人選會來自穆斯林。
對於我國是否曾出現非穆斯林或華裔“過渡首相”時,珊哈拉尤說,巫統在1987年因部分區部被指有不合法區部代表參與大會,導致整個黨被宣判為不合法團體。當時來自巫統的首相職也受到影響。
她說,按邏輯來說,會從國陣成員黨中的最大政黨中遴選過渡首相,即當時馬華是國陣內最大的成員黨,該黨主席可以成為過渡首相。不過,出任過渡首相也必須經過正常程序,包括獲得國家元首委任、宣誓等,但我們並沒有看到這個程序進行,且至今也沒有任何這方面的文獻記載。
珊哈拉尤昨日受邀為馬來西亞新聞學院舉辦的“國家憲法”講座主講時,如是說。
脫馬須聯合國介入
提到馬來西亞州屬是否可尋求退出聯邦,她說,根據我國憲法,當初馬來西亞組成主要基於經濟及安全議題,當中並沒有闡明參組州屬不滿聯邦可退出,包括科波委員會報告也沒列明。
她說,在科波委員會報告中,當時只要求砂拉越及沙巴選擇是否參組馬來西亞,加上我國憲法也沒有公投法,以授權公民以投票方式決定任何重要公共事務。因此,在沒有相關法律的情況下,一旦有州屬要尋求退出,就必須聯合國的介入。
她瞭解很多人以新加坡在1965年退出馬來西亞為例,為何新加坡可以其他州卻不行。她解釋,新加坡當時是基於政治鬥爭的結果,且新加坡並非自願退出,而是“被退出”,因此兩者情況不同。
詢及近年砂自治運動崛起,珊哈拉尤說,除非砂議會修改砂憲法及頒佈“公投法”,讓砂可實施公投法,授權砂公民投票公投通過,否則,就必須獲得國際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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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帛21日讯)砂拉越教育局代表昨日在桑县与加迪拔斯区议员里丹阿山及桑县教育局代表等召开会议,讨论丹斯里拿督天猛公朱加国民型小学(SK Tan Sri Datuk Temenggong Jugah)迁校事宜。各方达成共识,计划将该校迁至加迪拔斯国民中学,以提供更优质的学习环境。
改善学童学习条件
砂拉越教育局局长奥玛马里在会议上表示,将全力推动此项计划,确保当地学生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
他强调,政府将持续关注人民需求,推动教育发展,进一步改善加迪拔斯选区学童的学习条件。
“教育是改善家庭经济与促进社会发展的关键,透过学校迁址计划,当局期望提供更完善的学习设施,培育高成就学生,并朝向2026年实现免费教育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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