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一名8旬曹姓老翁,在2013至2017年期间,共写下19份分别承诺给2个女儿及1位孙女房屋的遗嘱,却因内容互有矛盾,导致女儿们在他病逝后撕破脸打起法律战。最终法院因“1理由”判19份遗嘱均没有法律效力。
据《澎拜新闻》报道,曹翁2021年去世后,第1份遗嘱的受益人二女儿就对姊姊及外甥女提告,并主张只有该遗嘱才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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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法院检视后发现,尽管该19份遗嘱确实由曹翁亲手写下,但内容互相矛盾,查询曹翁就医纪录更发现他在2015年确诊阿兹海默症,难以认定曹翁提笔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认定所有19份遗嘱都不具法律效力。
事件再经过2年拉锯后,女儿们终于在近日达成和解,约定由无房的二女儿继承一半房产份额并承担遗产税,大女儿及孙女分别承担25%份额,共同替这宗罕见遗嘱案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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