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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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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36pm 01/09/2022

吴彦祖

范俊奇

林青霞

Lisa S.

杨凡

《美少年之恋》

名人故事

范俊奇 | 踏雪寻梅——吴彦祖

我还记得当年的照片递过去,看了一眼马上说,“快,趁别人抢掉之前,赶快把他签下来”,于是才有了吴彦祖咄咄逼人的英气把整个香港电影圈都给震撼的,也才有了继刘德华在《阿飞正传》穿着制服深夜巡逻掀刮的警员魅力风球之后,吴彦祖把棒子接过,在戏里演出的少年警员戴着警帽,慢镜头回过头望向冯德伦——镜头里的吴彦祖,结合古旧中国瓷器和西方文艺复兴石膏像的华美和精致,带有巴洛克的繁复和细腻,以及包豪斯的简洁和利落,单靠一张脸,就刻画了香港最美好的那个时代,烙在多少人始终不愿意去相信香港已经回不去的无限嘘唏,也烙在谁也没有守得住香港沧海桑田变幻的空白诺言……

“帅”是第四音。因此在形容吴彦祖的时候,我总是有意无意,绕开这字眼。嫌它听上去太高亢,嫌它叫起来太响亮,也嫌它其实太过敷衍,少了深邃的意境感,对于吴彦祖近乎矜贵的俊美,多少是一种冒犯,一种选词运字上的鲁莽,礼数不够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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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吴彦祖的俊美很和煦,一种可以把周围的人安定下来的和煦,从来不带任何躁动的企图心,镜头内外都一样。我曾经在香港一个腕表新品的发布会上对吴彦祖匆匆一瞥,他迟到了,在经纪团队的护驾之下匆匆赶到现场,团队们的脚步风风火火,但吴彦祖的出现并没有让原本喧嚣的场面引起更大的响动,他一路和迎面的人打招呼,一路被接引到贵宾室为紧随着的发布会做准备,就连他的行色匆匆,也是预先被消了音的,这大概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而且每一次看见吴彦祖,我都想起山本耀司说过,他的服装是专为那些超脱世俗边界,安静地,一个人享受没有被发觉以及没有被驯服的野性的人所设计的。于是我第一个闪过的就是吴彦祖。尤其想起他在访问中用英语说,就算在最忙碌或者最盲目的时候,也不要忘记低下头来,嗅一嗅躲在心底下的那一株蔷薇。

但岁月哐当一声呼啸而去,有些阴阴凉凉的旧事,触碰上去的时候,竟然还是烫手的——就好像当年还是熟读普鲁斯特的少年,吴彦祖睡得很少,浑身都是烧得发烫的少年血,于是每个晚上都像夜间出巡的阿波罗神,可以喝了一整夜的酒之后还领着女伴回家一路缱绻到天明,隔天一早又跳起身,不是赶着回去学校上课就是跃进海里滑水去了——马不停蹄,消耗着泉水一般,汩汩不绝的青春。

但现在不了。肯定不了。现在吴彦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蹲在斐然床边,算准时间,等着把他的Raven公主吻醒。我特别喜欢“斐然”这名字。尤其是那音节,念起来很有一种神采飞扬的意思。我甚至一厢情愿地认为,这名字想必是希望将来女儿长大了,无论是事业或家庭或人生,无一不成就“斐然”,无一不引人瞩目。但其实不。吴彦祖洋洋自得,用他依然轮转得不太流利的中文解释,“斐”是因为他和妻子Lisa S是在非洲举行婚礼,至于“然”,则因为他们夫妻两都特别喜欢大自然。然后他还滔滔说起他们在南非那栋筑在郊野的小小营房,房子外头圈起好大的栅栏,那是他和Lisa钻进森林,在岚烟还没散尽之前,一根一根,把树贩子截断后又丢弃的枯矮树头拖回去,慢慢给圈起来的,吴彦祖笑着说,“主要是因为Lisa担心那些牛只冲进花园把她种的花都啃掉啊”——我一边听,一把抓住了岁月在男人身上播种的温柔,原来是让他们的眼角慢慢长出鱼一样的尾巴,然后在逐渐清澈下来的日子不断摆动,而那摆动,是人到中年终于看清楚整个宇宙真相的讯号灯。

因此是谁说的其实并不重要了:一个男人向往什么样的生活,看看他娶了个什么样的女人就知道了。我从不否认直到现在还是被吴彦祖前任女友Maggie Q有如美洲豹般冷艳而深邃的美丽所吸引。琥珀色的眼珠。矫健的肢体。每一个动静,都用神秘包裹着诱惑,随即再用诱惑制造爱的陷阱和危机四伏。更奇怪的是,我竟然同样喜欢Lisa S身上散发出那种到任何地方都显得格格不入的倨傲和疏离感,那种——怎么说呢,即便在酒会里端着一杯酒,但掉入沉思的次数比和别人碰杯的次数多,以及怎么都滑不进当下的场景,经常在世俗里嬉皮,在繁华中陶渊明。吴彦祖这么形容Lisa,说只要给她太阳给她水源,她就有办法像个嬉皮,有滋有味地把日子过得野趣四溢。

更何况吴彦祖是那么喜欢南非,两个人第一次一起出国度假,没有停在约翰内斯堡,也不是住在开普敦,而是直飞南非的深山野岭,住进和非洲人一样的原始营房,那里没有电源,只有大片大片的天空,大片大片的草地,整整两个星期必须和文明完全切割,没有电话电视电脑,除了溪流和树林,根本没有现代城市人习以维生的酒吧餐厅咖啡室,但吴彦祖说,那阵子的Lisa,每天都像云雀一样,啁啾着叫上一整天,比她住在时髦的香港半山和走进摩登的中环置地广场瞎拼的时候还要开心,而吴彦祖自己,则像一艘待修的渔船,船上还有些未清理的木屑,就这样搁在岸边,一点也不着急。

代表作始终摆脱不了那张脸

当然在演戏上,吴彦祖一直都费心绸缪,也一直都尽力补漏,尤其对剑走偏锋个性扭曲的反派角色总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偏好,并且赢过最佳男配角最佳新导演,也数次被提名最佳男主角,不是没有交出过让人刮目相看的作品,但他真正的代表作,始终是他那一张脸——而有时候,在银幕上不费吹灰地赏心悦目,其实就是一种情节设计,就是一种剧情推进,虽然吴彦祖多少会因为人们认定他根本是依赖色相征服观众而觉得太过委屈。

奇怪的是,印象之中,张国荣和吴彦祖相互辉映的画面几乎是没有的。但我一直觉得,如果吴彦祖不那么完美,又不那么克制自己去张扬那一张万马奔腾的俊美,他其实比谁都有条件把自己张狂成另一个Leslie,也因此我常不由自主,把他们郡王式的气派重叠在一起。张国荣说过一段话,我后来想起,仿佛是故意说给吴彦祖听的,他说,“拍戏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紧,只要自己能力可以应付的事才去做——但拍戏怎么能够可以说是应付呢?”演戏是魔,不着魔不成活。演员戒不掉的瘾,是每一个灯光从身上抽开,戏拍完了,但角色还在身体里面抽搐,怎么都驱赶不去,然后一次又一次,享受在一个角色的演出中获得迭起的高潮之后久久不肯遽然抽离的空洞落寞和虚脱——

而青衣少年声影老,作为日渐没落的香港的最后一个美少年,吴彦祖的神色开始出现人到中年的豁达和宽容,如果他继续留在香港,终将陪着这座城市,一起见证彼此雪泥银灯的风华,渐渐的、渐渐的消散殆尽——我还记得当年杨凡把吴彦祖的照片递过去,林青霞看了一眼马上说,“快,趁别人抢掉之前,赶快把他签下来”,于是才有了吴彦祖咄咄逼人的英气把整个香港电影圈都给震撼的《美少年之恋》,也才有了继刘德华在《阿飞正传》穿着制服深夜巡逻掀刮的警员魅力风球之后,吴彦祖把棒子接过,在戏里演出的少年警员戴着警帽,慢镜头回过头望向冯德伦——镜头里的吴彦祖,结合古旧中国瓷器和西方文艺复兴石膏像的华美和精致,带有巴洛克的繁复和细腻,以及包豪斯的简洁和利落,单靠一张脸,就刻画了香港最美好的那个时代,烙在多少人始终不愿意去相信香港已经回不去的无限嘘唏,也烙在谁也没有守得住香港沧海桑田变幻的空白诺言——

而吴彦祖是个念旧之人,也懂得感恩,前一阵子才听杨凡谈起,说吴彦祖带着女儿上他家吃饭,他看着吴彦祖脸上泛起慈爱的父性,心底不无感慨,他还记得当年找吴彦祖拍《美少年之恋》,心目中的男主角一定要像刘德华那样,英伟中有正气,并且必须要帅得让男人和女人见了都屏声敛息,而且杨凡还笑着提起,他两次拍吴彦祖,两次都给他安排了在镜头面前洗澡的重头戏,一次是和冯德伦一起沐浴;一次是被王祖贤循水声窥见他用木勺舀水涂抹身冲澡,两次都因吴彦祖没有一寸不让人意乱情迷的肌肉而成为经典,他精实的肌肉,就是杨凡电影镜头里的流金岁月——这点杨凡也不得不承认的,并且笑着说,后来观众都只记得吴彦祖冲澡的画面,根本不再记得是哪一部电影哪一个导演导的戏。

而我终究不觉得吴彦祖的腹肌有多么惊心动魄,反而像宋瓷中一只在建窑里烧出来的黑釉建盏,宽口小足,细节讲究,尺寸庄严,色泽温润,看上去如锦缎、如孔雀翎,如珍珠母贝,他把衣服一掀,那袒露的腹肌,直像艳阳高照下,盏内壁呈现出贝壳内壁犹如贝母般的幻影光彩。就连吴彦祖的妻子Lisa S也说,当年她从天星码头的渡轮上下来,看见《号外杂志》巨大的封面海报,吴彦祖裸着上身,露出壁垒分明的胸肌和腹肌,人鱼线下仅仅以一小块腕表广告遮住,她看了也禁不住惊叫一声,香港怎会有这么“诱”色可餐的男人,暗中把Daniel Wu这名字记了下来——结果一年之后,Lisa终于在一场酒会上正式结识吴彦祖,却怎么也料不到,这个当初以裸露性感身形掠夺她目光的男人,后来竟也俘虏了她的下半生。

至于吴彦祖的人生,枝繁叶茂的,走到现在也只不过刚开了个头——往事云烟,寒暑红颜,他经历过的那些情节和转折,因为丰饶,怎么跳剪,都不可能剪不出一个属于吴彦祖的美少年时代。到现在朋友们还是喜欢叫他祖,或者Wu,这名字代表的,是一个时代的旖旎,一个演员被菲林打磨后显露的深刻和醇厚,是我们对香港情怀依依不舍的最后依偎,也是一个告别美少年的硬汉在空旷的岁月里,没有预警的,经历一次又一次的豹变,以及他在虚拟的野地上重复撕裂自己,踏雪,寻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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