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屡屡自嘲,说自己是文字的公务员,因为她真的做到数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天还未亮就起身,一篇杂文一篇小说交替着写,默默耕耘,凑足给自己拟定的每日字数,刚好来得及上楼叫醒女儿和在大学当教授的老公,并准备好早餐,然后把女儿送到学校去——而我对亦舒的钟意,除了钟意她替流行小说拉拔出生动的生活感,以及入世的求生哲学,其中还掺和着我对她敬业乐业的钦佩——尤其是她的自律。她的自律对我来说绝对是修道院长老级别的。不脱稿,不拖延,有着老派专业作者的操守和美德……
亦舒脸上有痣。但那痣不长在左眼角底下,也不是小小一颗蓝色的,而是在右脸颊,圆圆一颗,不笑的时候看上去,那痣颇有点踌躇满志的骄傲相——面相学好像有这么一说,右脸有痣显贵,尤其是女人,而右脸颊饱满丰润,无论做什么都比人强,很少会有不出类拔萃的,亦舒恰巧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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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亦舒喜欢的痣不是这样的。她总是安排她钟爱的女主角左眼角底下长了颗泪痣,《玫瑰的故事》里的黄玫瑰、苏更生和方太初,脸上都长了颗摇摇欲坠的泪痣,仿佛随时都会掉落下来,让珍爱她们的男人飞扑过去伸手接住——再也没有比亦舒写的女人脸上的那一颗蓝色的泪痣更让男人惊心动魄的了。那样的一颗痣,已经不是主角造型上的装饰,而是整个故事整段人生的起始了——至于这颗痣的原型,我后来才知道,原来来自素有美艳亲王之称的邵氏女星何莉莉。当时何莉莉左脸颊上也有一颗小小的泪痣,据说何妈妈嫌这颗痣孤苦相不吉利,频频催促何莉莉把那颗痣给点掉,亦舒知道了,跳出来捍卫这颗痣,鼓励何莉莉把痣留下,她说就是这颗痣,才给何莉莉漂亮的脸蛋平添多少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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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候,亦舒的第一份工作是当娱乐记者,因此几乎是混着女明星陪着女明星们一起长大的,而亦舒特别钟爱的女明星,何莉莉是其中一个,另外还有林青霞。我还记得亦舒提起,当年采访主任派她接林青霞的机,她心里老大不愿意,嘀咕着说,不就是一个在西门町被星探发掘的小女孩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后来见到林青霞,顿时惊艳得整个下巴都快掉下来,第一眼就被青霞的眉毛震撼,那么粗厚那么飒爽,不相信这世界还真有那么美丽的女孩子,身段和五官都无懈可击,如果真要嫌,也只能嫌林青霞的头发不够厚。而且青霞的清纯,跟当时何莉莉那一派邵氏女明星的俗艳是不同的,林青霞见到亦舒,怯懦懦地唤她一声“姐姐”,亦舒听了,整个人马上酥软下去,心里升起一定要好好保护她不准别人欺负她的正义,甚至还警告林青霞,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那两道又浓又黑的眉毛绝对不准剃,因青霞脸上倨傲的英气,就是这对眉毛造就的,青霞立刻卖口乖,“姐姐叫我不要剃,我就听姐姐的话不剃。”
亦舒对美,尤其对美女的美,总是特别苛刻,也许因为她自己长相不算精致,脸盘太大鼻头太圆,但很是神气精明自信,跟美毕竟还是有段距离的,而且围绕在她身边的“玫瑰们”,每一个都美得出其不意,美得咄咄逼人,包括一头短发,走路飒飒生风的徐克前妻施南生;包括品味和韵味皆怡人的前邵氏女星后转行室内设计的方盈,据说《我的前半生》就是以她的故事为模型;包括亦舒在香港半岛酒店喝下午茶见到美得像一只雪豹的周天娜,倒抽一口气拍着胸口说“幸好我们还有林青霞”的林青霞;包括年轻时可爱得连亦舒都想把她宣传产品的海报偷偷撕回家的张曼玉;当然还包括和亦舒最疼爱的“震侄”倪震在一起的两任女友李嘉欣和周慧敏,据说亦舒很喜欢周慧敏干净精致,美得如陶瓷娃娃一般,却对李嘉欣空有外壳没有灵魂的盛世美颜颇有意见,可亦舒应该明白,真正有本事翻云覆雨,一出手就可以替自己的人生翻篇洗牌的,绝对是李嘉欣这等百媚千姿,一边颠倒名流一边替富商脸上贴金的“绮色佳”——美丽也许是肤浅的,但如果没有美丽,尤其在香港,人生很可能就只能徘徊在浅浅的岸边,永远坐不上游艇出海看夕阳。
镜头一转。我记得好多好多年前,亦舒来过吉隆坡,亦舒惊讶地说,“想不到马来西亚人的中文这么好。”这话显然是亦舒无心之失,可听进耳朵,到底叫人不舒服。亦舒17岁就到香港《明报》当记者,还在念着中学就有报馆派人到学校跟她取稿件赶着下版,廿多岁给自己筹足学费就飞到英国念酒店食物管理,毕业后第一份工作先是在台湾圆山饭店当女侍应总管,然后回港当星级酒店的公关经理,还当过电视台编剧,甚至有一阵子还一边写稿,一边当上政府高阶新闻官,其事业之顺遂,其才气之高以及名气之响亮,着实让人妒忌,她看到的世界,远远凌驾马来西亚其实也无可厚非。
自律且老派的文字公务员
并且亦舒是早慧的。亦舒的早慧带点殖民地风格,是中西调混,也是特别懂得在太平盛世中投机取巧的。这和张爱玲不一样。张爱玲的早慧是4岁时母亲丢下她远走英国,倾塌了她心目中的幸福家庭堡垒,随后后妈嫁进来对她施予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暴力,被逼提早成熟的——所以亦舒的文字,不晦涩不阴暗,且春光明媚,亮度都调得刚刚好,亦舒对人性的鞭笞也不会太偏激太咬牙切齿,反而都只是港女进化史,以及都市女子启示录,把她的机灵敏锐和尖酸刻薄注入笔锋,血淋淋地教育穿名牌任高职的现代女子,“生活上依赖别人,又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那是没有可能的事”——这是真的,我也一直认为,女人在感情上历尽沧桑只会显老,只有在生活里精明干练才会屹立不倒。
亦舒屡屡自嘲,说自己是文字的公务员,因为她真的做到数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天还未亮就起身,一篇杂文一篇小说交替着写,默默耕耘,凑足给自己拟定的每日字数,刚好来得及上楼叫醒女儿和在大学当教授的老公,并准备好早餐,然后把女儿送到学校去——而我对亦舒的钟意,除了钟意她替流行小说拉拔出生动的生活感,以及入世的求生哲学,其中还掺和着我对她敬业乐业的钦佩——尤其是她的自律。她的自律对我来说绝对是修道院长老级别的。不脱稿,不拖延,有着老派专业作者的操守和美德;文字的运用更是独步江湖,自成一格,像踩着Christian Louboutin的高跟鞋在中环小跑步,节奏明快,充满都市气息的,甚至亦舒创作量汹涌之极,每年给自己设定至少出6本书的目标,从来不会以作者放假外游或作者灵感堵塞而让她豆腐专栏和连载小说齐开天窗——一个人的时间使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这句话也是亦舒教会我的,而我一直紧记至今,受用无穷。
而如果说亦舒当年一连三集的散文合集《豆芽集》和她“轻而便利”的都市小说,启蒙了我对文字的好奇,其实也没有不正确的。我还记得,少年时年龄比我大上一截的姐姐们每个月把零用钱储下来买香港的《姐妹画报》,为的是看时装看小黄页里的爱情信箱,而我却每期追读和亦舒每期一会的都市爱情短篇,那整十来页的小说,编得实在用心,简直就是纸上电影,还请来顶尖的模特当插图人物,拍成剧照以推进小说情节,而当中我最喜欢的是个叫倪诗蓓的模特,巴掌脸大眼睛,样子特别清纯,喜欢发呆嘟嘴,生动的表情都被摄影师捕捉下来,全都刻进了我的青春里。
甚至我对香港的印象,也是一点一滴,从亦舒的小说里拼凑出来。张爱玲不是这么说吗?我们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最后才看见海。我也一样。我事先读到亦舒写的天星码头,后来才坐上渡轮想像亦舒写的丹薇寂寞地坐上最后一班渡轮过海,等待一个孤芳自赏的男人。并且先读到亦舒最爱写家明与玫瑰的约会老爱约在尖沙咀码头海运大厦外的第三支旗杆,后来才一到香港就赶着去尖沙咀找那第三支旗杆的——甚至后来才知道,亦舒当年第一次和她的第二任丈夫老庄约会,也是约在那第三支旗杆底下等的。
而且记得吗?在男神女神或高富帅白富美这一类粗糙而肤浅的称号还没出现之前,亦舒就给了我们那一辈人设定了最有品味的男女人设,永远的家明与玫瑰——而且家明必须是工程师,因此我怀疑亦舒有很可怕的理工男情意结,还有玫瑰必须有浓密的头发和发育得很好的胸脯,而且他们穿的是永恒的白衬衫卡其裤,玫瑰除了钻石,不戴乱七八糟的宝石和玉坠,而家明开得一手好车,手腕干干净净的,只戴一只薄薄的白金手表。那时候我当然也读过范柳原和白流苏,也知道什么叫做“我们都回不去了”,可是那样子的爱情那样子的时代背景太颠簸太流离,我们向往的是大都市雅痞生活和小资情调,如果没有办法像遇上勖存姿的喜宝,也必须得像和涓生离了婚之后打落牙齿和血吞重新站起来的子君——因为最值得爱的女人,往往是有本事自己爱自己的女人。
并且我记得,亦舒以前相当保守,写男女之间的相处,甚至比琼瑶和依达还要拘束,我从来没有忘记她写存姿羊毛衫的纽扣扣错了,喜宝叫他过来,说要替他把纽扣重新扣好,结果喜宝解开扣子,还没扣上第一粒,事情就发生了——后来年纪大了,亦舒反而解开束缚,她小说里永远的家明。相信也应该秃了头顶灭了烈火,因此看得出来她开始比较乐意用文字在男主角的身形上游移,喜欢混血强壮的年轻身体,而且喜欢蓬茸的毛发,所以男主角大多长着地毯也似的胸毛。这些其实都是可以谅解的。谁不眷念青春的美好呢?而真正的青春,应该是结结实实抓在手里摸得到的才算数。
我们没有办法不爱亦舒,因为八九十年代的亦舒就教会我们,“人生短短数十载,最要紧是满足自己,不是讨好他人”——老好亦舒,她最好之处,是她看透的人世,明明开到荼蘼,却花事未了,并且从不过时。从来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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