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政府修改法律用重刑先重大打击诈骗罪案中的关键加害者——钱骡。一旦断了诈骗集团的财路,其他分工组织也就容易瓦解了。你们认为对吗?
我国的诈骗罪案(网络诈骗)泛滥成灾!据报道,2022年我国有超过2万5000宗线上诈骗案,涉及约8亿5000万令吉。我不确定这数额是不是冰山一角,也许还有很多因为被骗数额小而不报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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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讯诈骗案骗的当然是钱,而诈骗集团套现时最致命也是最关键的最后一步则是通过钱骡的银行户头及提款卡提出现款。受害人的钱,一旦离开现有的银行金融系统变成了现款,执法者则无法追踪钱的去向了。诈骗集团收到了钱,诈骗案才算是得逞。这也是诈骗集团非常重视钱骡集团提现效率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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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上资讯显示,规模较大的诈骗集团,不仅分工精细,而且企业化经营得比很多公司还要有绩效。诈骗集团大概是分成:机房(包含一二三线话务人员)、技术系统商(网络电话、群呼平台、电讯技术支援)、取款组(钱骡集团)、中间商等⋯⋯如此环环相扣且高效率的系统化诈骗手法,加上个别小组可能设在不同国家运作,使执法者追踪搜查取证都难上加难。
国家金融罪案中心(NFCC)也发现诈骗罪案猖獗其中一个重大原因,便是钱骡源源不断,犯罪集团只需区区500令吉,便可买下钱骡的银行户头来行骗。立法、执法追不上时势发展,也是一个致命伤。例如,去年6月,在法庭有10名男子承认当“钱骡”,借出银行户头作为收约730万令吉骗款的工具,法庭判决每人罚款1千令吉。此事虽一度引起社会舆论而促请主控官及总检察署应该要上诉,以儆效尤。时至如今,进展如何则不得而知。
另一方面,各方都没有强调当钱骡的严重后果,以致人们以为当钱骡最严重也只不过是罚款最多1千令吉了事。事实上,当钱骡的后果非常严重,一旦罪成被判处监禁,即便是刑期很短,也算是有了犯罪前科(俗称:有案底),以后要找工作就很难了。还有,钱骡的银行户头将被冻结,国家银行也会将钱骡列入黑名单,不可再开设银行户头,钱骡在未来处理钱财事务上变得十分困难,甚至无法领取薪水,因为政府规定,薪水必须通过银行过账方式支付(除非另签同意书及获得劳工部批准)。
很遗憾的是,诈骗集团看上的钱骡都是乐龄人士、无业游民,也许还有一些贪图小利的年轻人。这些人大多数无法憧憬未来生活,通货膨胀更是雪上加霜,因此,他们根本不把卖出银行户头视为犯罪,反而当作是一笔小横财。至于那些被控上庭判处罚款的钱骡,只好无奈的自认倒霉了。
诈骗罪案固然需要各方的齐心对抗,包括受害者的参与。政府在打击诈骗罪案方面不余遗力,譬如最近开始运作的国家诈骗应对中心(NSRC)。然而,打蛇要打七寸。我建议政府修改法律用重刑先重大打击诈骗罪案中的关键加害者——钱骡。一旦断了诈骗集团的财路,其他分工组织也就容易瓦解了。你们认为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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