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个人”获得DNAA卸下法庭帮帮主身分,团结政府一众领袖,各自提出创意解释,让人民脑洞大开。
对于“那个人”获得DNAA卸下法庭帮帮主身分,团结政府一众领袖,各自提出创意解释,让人民脑洞大开。
安华是蜻蜓点水,但求甩身。他称释放扎希和自己无关,纯粹是前任总检察长依德鲁斯的决定。而且,安华似乎还很体谅依德鲁斯,说他“不想把责任留给其他人”,所以撤控。听起来,好像这是依德鲁斯和扎希之间的个人恩怨,两忘江湖里。
只是,安华难道忘记自己是依德鲁斯的老板,之前,他还把依德鲁斯的任期延长半年。而申请释放扎希,那可是团结政府执政以来最重大事件,难道没有经过老板同意?
内政部长赛夫丁似乎和安华没有做好沟通工作,见解不同。赛夫丁表示,扎希获释是法庭的决定,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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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稍懂法律者都知道,法官只是一个仲裁者,当控方要撤消控状,就等于案件没了。就譬如一场球赛,一方要弃权,裁判不能说“不行,你给我打到完为止”,而必须终止比赛,判对方获胜。扎希案控方撤控求败,法科林劳伦斯不得不接受,但他意有所指的表示,如果不再控,则是浪费了法庭4年时间和纳税人的钱。
行动党副主席兼内阁部长倪可敏则是一贯精彩,发挥演者本色,声称这是依德鲁斯退休之前,故意摆了希盟一道,让希盟难堪。
这么说,这就是依德鲁斯的阴谋了。不过,我看不出依德鲁斯何以会陷害希盟?依德鲁斯虽然是慕尤丁任相时委任,不过,团结政府上台之后,半年时间提控多名国盟领袖,包括旺赛夫,以及前老板慕尤丁,可谓对团结政府相当友善,没有理由嫁祸希盟。更何况,让扎希表罪成立,是他任总检长最大的成就啊,足以留传后世,又何必撤控而遗臭法界。
尽管安华、赛夫丁、倪可敏等有各自精彩,但是,和副部长兼行动党政策局主席陈泓缣一比,都要黯然失色。
陈泓缣一语惊人说:“放那个人,是因为希盟数目不够多。”
此话一出,希盟特别是行动党大老们,可能吓得从摇椅上掉下来,只恨不能早点摀住阿泓的嘴巴。
老天!希盟大老们都已经一再撇清关系,和DNAA划清界线,坚称这是总检察长的决定,和希盟无关,而你阿泓怎么说是希盟为了凑数目而放过那个人,还口口声声“我们,我们”的。
大家努力的要扭乾身上的湿衣服,阿泓哥还没玩够,拎了一桶水当头淋下,可以想像场面狼狈不堪。
阿泓哥可能会被党中央请去喝茶,不过,“放那个人”顿时成为金句,可圈可点,比起什么“和政府无关”、“尊重法院判决”、“总检察长专有权力”,更加接近人民的猜测。
不过,放那个人的理由是“希盟数目不够多”,则引人遐想。到底希盟需要多少数目才足够?希盟要这么多数目准备干什么?希盟为了更多数目就可以放过扎希,放弃承诺,放弃原则吗?
团结政府放弃了这些,还剩下什么?
还有,既然放了扎希,以后不就可以放林冠英,放纳吉,放罗斯玛……
如此,也放弃了司法正义,社会公义。
想到这里,有人会心一笑,但更多人背脊发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