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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每个作家在“生平创作”之中,无可避免的都会写他们喜欢的作家、书籍甚至是创作观,这大概就和人每天要呼吸吃饭睡觉一样自然的事,而靖芬的《野风波》里写得最多的正是围绕在这个范围内。
看作家谈书总会有莫名的得着,如〈读麦卡林——重复的意义〉一文里,当占地摄影师麦卡林因拍摄尸体产生共情而觉得不孤单时,靖芬写下:
“我并不孤单”,让我想起工作上每日阅读的许多文章,以前总嫌它们题材重复,毫无新意……只要知道世上有人有共同经历,便不感到孤单……这大概就是重复的意义。
那作家是如何谈写作的呢?读到靖芬谈写作的相关篇章时,适逢脸书又上演了散文“真假之辩”,已是散文家的靖芬在〈我如何开始写作〉里披露,她写作的起点是小时候那“三天两头就神来一下的谎言,大概可以算是写作的起点”。
既以谎言为起点,是不是就以谎言归根呢?文章结尾处她写道:如欲靠近(真话),我便小说;如欲稍离(真话),我便散文。这种以真写假,以假写真,似真似假的手法在〈有人问我那是散文或小说〉时进一步获得证明,靖芬劈头而来的答案是:首先不要有区分。
她在文内给出了一些例子来印证她的想法,包括萧红的〈生死场〉以及沈从文的写作手法,来告知后来者说,理解什么样的作品可以同时是小说与散文,供你剪裁出更多可能。
然而,有意为之的引导(如沈从文)和真实的混淆却有其不同之处,一群朋友在回想起某个共同经历过的事情时,往往(或至少)会有几个细微的出入,扭曲的记忆仿佛是在开玩笑,却是写作者手上得以发挥的空间——想像力的运作。看看〈随手抓蚊子〉里写的:现在重看十几年前的阅读笔记,我却好像已分不出哪些是真实,哪些是虚构。也许都有,也许两者是同一件事。可靖芬是否就这么“不分”地走下去呢?在〈文学允许我们做的事〉里仿佛又有另外一番体悟:写作就是逼迫我诚实以对的方式。我越来越能理解小说家董启章的那句话了。他说:有咁真时写咁真,有咁深时写咁深。
靖芬这本集子里的文章没时间坐标,因此无从稽考她是否有创作观上的转变,但从她在〈清明〉里回忆自己写过探林徽因的墓的文字来看,她并不满意过往因为“写作上的功利”而写下的相关文字,反而现今留下的印象还比较真实:那是条阴凉而安静,并长满树的小径。她没有告诉我们写作上的功利是什么,但作为“还比较真实”的对立面,可想而知。
让我们回到一开始引的〈读麦卡林——重复的意义〉里,靖芬所悟到的重复的意义来看,散文之所以动人乃是因为共同经历,人同此心便有所感。而日常——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常,该如何为之润色便是散文的生命力所在,也即是靖芬在自序里点出的“野”,所以散文的靖芬让人读起来总是更为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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