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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54pm 21/10/2024

挖矿偷电

屋子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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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出租

租户挖矿偷电 搞消失 屋主却背负26万电费 喊冤!

才收到2个月租金 却背负26万电费债额
黄天荣(左四)安排遭追讨电费的人士召开记者会。左起为莫哈末卡马尔与太太、嘉米拉;右起为林女士及魏女士。(陈世传摄)

(实兆远21日讯)两个月才收到1800令吉的租金,却因为被租户用于,结果成了代罪羔羊,被国能追收高达26万令吉的电费,让这名屋主直呼:要卖掉屋子才够清还电费!

魏女士:被指拖欠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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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来自实兆远的屋主魏女士今早连同多名人士,在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的安排下召开记者会时讲述经历时说,她位于实兆远圣淘沙花园的一间双层排屋,是于去年7月,以月租900令吉出租给一名华裔租户,结果才出租了两个月,就因遭到国能公司的破门检举,以致该名租户就停止了交租,而且还失去了踪影,再也联络不上。

“我于去年8月接获邻居通知,指我的屋子遭国能公司职员联同警方破门检举后,上门查看时,才知道屋子被租户用来进行违法的偷电挖矿勾当。”

她说,自屋子出租后,每月都有通过手机应用程式检查租户用电量与缴付记录,因此不曾怀疑屋子已被用于进行偷电活动了。

魏女士说,她在今年2月接到国能的来信,指她拖欠了26万令吉的电费,而国能公司追算的电费日期,是从2021年开始直至2023年。

“我的屋子被租户用于偷电挖矿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况且我本身也是受害者,但国能却从2021年开始追算电费,这根本就不合逻辑,犹如是在伤口上撒盐。”

魏女士说,她曾与国能公司进行了两次谈判,并出示了早前另一名租户的用电量等证据后,获得国能的两次折扣,但还需要她在一年限期内清还15万令吉电费,否则就会把案件带上法庭。

“15万令吉不是一笔小数目,而国能的回应是15万令吉已是最低的款额,因此我是被迫要上法庭争取权益,若法庭的判决输掉,面对的结果就有可能是会被判破产。”

林女士:卖屋也不够还

另一名同样来自实兆远的林女士说,她是第一次出租屋子,岂料才收到了5个月,共5000令吉的租金,却让她背上了27万6000令吉债务。

“我这间双层半排屋,是于2013年以29万8000令吉买下,如今却被国能追讨27万6000令吉的债务,即使我现在把屋子卖掉,在扣除还欠银行的屋贷后,都不够偿还这笔电费啰!”

林女士说,她于去年6月,把屋子以月租1000令吉出租给一名印裔租户,一直到同年11月,因没有收到租金及联络不上租户后,上门查看才发现原来她的屋子一直都租户用于偷电挖矿。

“我的屋子是因为屋内的挖矿活动造成室内温度太高,并引发了火患才被揭发,自此租户就停止了缴付租金并失联了。”

林女士说,国能公司还未安排与她商谈电费欠款的事宜,但从她收到的电费追算单可发现,国能公司是向她追算2021年12月至2023年11月的电费,而她这间屋子在这之前都不曾出租,也没有住人啊!

莫哈末卡马尔:损失达15万

来自槟城,把位于斯迪也旺新市镇(Bandar Baru Setia Awan)的单层排屋,以每月500令吉租金出租,希望可以帮补家用,却让他背上了约11万令吉电费债务的莫哈末卡马尔(43岁)说,他共收到了7个月共3500令吉的租金,但却让他背负了11万令吉的债务,若再加上屋子被严重破坏的维修费,他的损失额可达到15万令吉。

他说,他的屋子是从今年1月开始,以每个月500令吉出租给一名姓李的华裔男子,自出租后,每月付款都还准时,租户缴付电费水费的记录也很好,一直到8月时,他就没有收到租金,也联络不上该名姓李的租户了。

他表示,觉得事有蹊跷下,他在8月份抽空来到实兆远的住家检查,结果才惊然发现屋子的大门已被打开,屋内更是乱七八糟,遭破坏得非常严重。

“我在检查住家的信箱时发现了一张国能公司留下的通知信,指我的住家因进行偷电挖矿活动,而遭到国能的破门检举后,才知悉姓李的租户是租用我的住家来进行偷电挖矿活动。”

国能追算日不合逻辑

莫哈末卡马尔说,他共收到国能公司发出的两封追讨电费单,一张是追讨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的5万1000多令吉电费,而另一张则是追讨2024年3月至7月的电费。

“我的住家被用于偷电挖矿的日期,是今年1月至7月,但国能的追算却是从2023年11月算起,让人摸不著头脑。”

他提到,在出租屋子时,有与租户见面,并签署了具法律效用的租约,但却因不知道有需要更换电表的持户人名字,以致遭映成了代罪羔羊。

“在屋子出租期间,我每月都会检查屋子的电费与水费使用量,一切都很正常,而且被偷电期间,国能公司的电单记录,也没有显示超高的用电量及电费,再加上我觉得我也是受害者,因此认为国能公司向我追债是不合理的。”

嘉米拉:出租不久负债3万

另一名同样是把位于斯迪也旺新市镇的单层排屋出租给一名华裔租户,结果也成了代罪羔羊,遭追讨逾3万令吉电费的嘉米拉(40岁)说,她是于今年5月把屋子出租,因此总数只收到3个月的1350令吉租金,却背上了逾3万令吉的电费债务。

来自雪州万津,本身是一名公务员的嘉米拉说,她是因没有收到8月的租金,加上租户失联,因此才于9月来到实兆远查看,结果才发现屋子已遭当局破门检举,并始知屋子被租户用于进行偷电挖矿活动。

“我跟租户是有签定租约的,加上我根本就不知道租用用来进行偷电,为何要我背负责任呢?”

黄天荣:超过20宗类似个案

黄天荣在记者会上提到,近几个月,他接到类似求助个案超过20宗,其中被追讨的最高电费数额逾80万令吉,而最低的也超过2万令吉。

他说,在这些受害者的个案中,有几个共同点,包括虽有签定租约,但在签定租约时没有证人在场,还有就是屋主在把屋子出租给人后,没有进行转换电表用户人的名字。

“在没有更换电表用户人名字的情况下,一旦被发现进行偷电行为,国能公司有权向电表持户人追讨电费,而在签定租约时,若有证人,一旦上了法庭,该名证人就可举证,在该份租约中确实有租户存在的。”

只向电表用户采取行动

本身也是一名律师的黄天荣说,在我国的法律中,挖矿没有违法,但偷电挖矿就是违法行为,因此国能只会向电表用户采取行动,而不是租户。

“这类案件中,国能一般上不可能会取消追讨电费的个案,因此最终的结果,受害者还得上法庭为自己争取权益了。”

黄天荣说,比特币挖矿的活动已对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包括了让许多店主或屋主成了偷电个案的代罪羔羊,而偷电活动也影响商业区或住宅区的供电稳定,甚至会引发火患,因此呼吁政府需立法管制比特币挖矿活动,同时也呼吁国能公司找出更佳的方法,以保障客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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