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20日讯)韩国已故影帝李善均生前遭到2位女性勒索钜款,2人分别是前电影演员A,以及声色场所经理B,其中A于昨日被判有期徒刑4年2个月。
根据韩媒报道,仁川地方法院19日对案子做出判决,前电影演员A因勒索李善均5000万韩圜(约15.5万令吉),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而声色场所经理B则因勒索李善均3亿韩圜(约93.2万令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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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未归还款项
法官在宣判时表示:“作为知名演员的受害者李善均,因被告的犯罪行为承受了极大的精神痛苦,最终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还进一步指出:“被告的犯罪行为具有重大过错,应受严厉谴责。此外,被告至今未归还从受害者处获得的款项。”然而,法官考量到A已经认罪,且表现出悔过态度,以及B因遭受A的恐吓而参与犯罪等情况,在量刑时都纳入了考量。
此前有报道曾揭露,B于去年9月透过电话联系李善均,谎称手机遭骇客入侵并遭受恐吓,声称需要3亿韩圜(约93.2万令吉)作为封口费,因而被起诉关押,警方调查后发现,当时所谓的恐吓B的骇客,实际上就是与B住在同一栋公寓的A。
此外,A利用非法取得的SIM卡,以掌握了吸毒线索为由恐吓李善均及B,当无法从B那里得逞后,A直接向李善均勒索1亿韩圜(约31.1万令吉),并成功索取了5000万韩圜(约15.5万令吉)。报道中还提到,A过去曾有诈欺前科,于2012至2015年期间出演过数部电影里的配角角色。
去年10月卷入吸毒案后牵扯出勒索案的韩星李善均,同年12月27日烧炭自杀身亡,终年4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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