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6日讯)太平高庭判决,在8年前发生车祸治疗期间因医疗疏忽导致脑部损伤的前保安人员,获180万令吉赔偿金。
该名前保安人员为28岁迪纳加仁,于2019年入禀太平高庭,起诉政府、太平医院院长和3名医生医疗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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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马新社报道,太平高庭法官诺卢文纳是基于迪纳加仁提出证据,证明案件成立,允准迪纳加仁的大部分诉求。
迪纳加仁是于2016年1月2日下午1时零5分在特兰斯吉连路骑摩托车行驶途中,与一辆轿车发生车祸,接着被送入太平医院接受治疗,因延误诊断和医疗导致脑损。
依据诺卢文纳的判词,若答辩人更加仔细诊断、治疗和监督原诉人的情况,那么,导致起诉人永久性损伤的悲剧可以避免,而3名被起诉的医生在各自岗位,包括治疗和诊断脂肪栓塞T综合症(FES)以及插管措施以拯救原诉人性命的表现上失责。
诺卢文纳也指出,被告集体违反职务致使起诉人面对的伤害包括心理创伤,这涵盖了认知障碍,起诉人如今感到压力,需要依靠他人完成日常作业,而其母亲为了照顾他,被迫停止月薪1300令吉的工作。
“起诉人是4名兄弟姐妹当中的长子,教育程度不高,在遭遇意外前,任职保安人员时每个月可获得800令吉薪资,如今因身体面对残疾,已无法重返工作岗位。”
依据案情,迪纳加仁在意外案发当天,即2016年1月2日下午被送入太平医院治疗,为了预防他骨折导致的脂肪栓塞T综合症(FES),初步措施已被采取。
该综合症是一种会危及性命的状况,在骨折或受伤时微小脂肪颗粒进入血液,就会导致呼吸困难、意识混乱和皮肤出现红点。当时,虽然迪纳加仁出现FES的风险很高,惟在2016年1月3日凌晨2时至清晨6时50分期间,他的情况没有受关注,其身体在上午7时出现FES症状。
即使医生决定先稳住他的状况,接着在同一天晚上8时进行手术。然而,在等待救治期间,核磁共振机(MRI)扫描显示,迪纳加仁脑部严重缺氧,脑部已有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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