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29岁印裔女网红依莎因不堪网络霸凌轻生”一案中的女被告莎丽妮,今日现身控诉自己在事件后遭受网络霸凌,更因此必须接受心理治疗。
莎丽妮是在今午于父亲、代表律师等人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声称自己惨遭网络霸凌,并指其已于去年12月3日和12日,就此分别对2名社媒用户提出民事诉讼,因有关人等她进行各种破坏名誉的诽谤,严重影响她与家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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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6个月,我与家人出门在外时经常遭人指指点点。我甚至不敢到健身房,经常把自己关在家里,也曾接受心理治疗。”
她说,父母也大多时候待在家里,母亲只敢到庙里,而姐姐甚至从澳洲赶回来给予其支持。
莎丽妮强调,警方已完成调查,而她迄今亦未被判任何与个人死亡相关的罪名,意味著没有直接或间接性造成任何人死亡之嫌,惟却遭网民公开指控自己与依莎的死亡有关。
“尽管我和公众对依莎的死亡表示同情,也痛恨网络霸凌行为,但讽刺的是,我自己现在却成为了网络霸凌的受害者。”
她表示,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已关闭了她的Tiktok账号,而她创建的第2个账号亦遭网民举报,自此就不再打算开始设新的账号。
“我目前仅使用丈夫的Tiktok账号,了解外界的消息。若有任何人通过言语或视频等形式对我进行网络欺凌,那我将毫不犹豫采取法律行动。”
另一方面,针对莎丽妮仅被判罚款100令吉而引起部分人不满,哈尼夫则解释,针对诽谤索赔时,控方不能直接要求一个固定的赔偿金额。
“在诽谤案件中,你只能请求法官根据情况决定一个公平的金额。如果有人提出具体金额,比如500万令吉,另一方可以申请将其驳回。”
他进一步补充,即便是因车祸受伤或失去手脚的人,也无法要求明确金额,因赔偿数额由法官决定。
此外,针对一名女记者于去年9月报案,指莎丽妮在网上对她进行诽谤和恐吓她,对此哈尼夫代莎丽妮回应,他与其委托人都知晓此事,警方也已展开调查,但他们并不清楚调查结果。
据早前报道,原名拉结丝瓦莉的29岁印裔女网红依莎早前因网络纠纷,结果遭大批假账号网民留言辱骂,网络霸凌她;她之后一度向警方报案,并强调会抗争到底,但最终不堪心理压力,在去年7月5日选择轻生。
莎丽妮随后因涉嫌蓄意发表粗俗言语被控上法庭,俯首认罪后被判罚款1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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