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3日訊)聯邦法庭將於明日(23日)開庭,審理總檢察署針對上訴庭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尋求證實居家服刑特赦附錄,而展開司法檢討的判決提出的上訴申請。
根據法庭系統,總檢察署是在2月4日入稟申請通知書,聯邦法擇定明早9時審理這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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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6日,上訴庭以2對1的票數,駁回高庭在2024年7月3日的裁決,批准納吉的上訴申請,允許他尋求證實前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發出的特赦附錄,是否包括御準他居家服刑一事,展開司法檢討,案件發還高庭審理。
另外,納吉也尋求法庭頒佈強制令,迫使相關單位確認並公開這份據稱於2024年1月29日發出的特赦附錄的存在。
他將內政部長、監獄局總監、總檢察長、聯邦直轄區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部長、首相署法律事務總監,以及大馬政府列為答辯人。
這名北根區前國會議員也要求法庭發出準令,一旦證實特赦附錄的存在,則所有答辯人或其中之一必須立即執行相關內容,將他從加影監獄轉送至吉隆坡的住家,以居家方式服完餘下刑期。
在2022年8月23日起,納吉因涉及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被關押在加影監獄服刑。
特赦局於2024年2月2日宣佈,納吉獲准刑期減半,從原本的12年減至6年,而罰款也從2億1000萬令吉減至5000萬令吉;若無法交付罰款,監禁刑期則增加一年。
在2024年4月1日,納吉向高庭申請準令,以在尋求證實第16任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發出的特赦附錄是否包括允許他居家服刑一事,展開司法檢討。
在2024年7月3日,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阿瑪吉星駁回納吉的司法檢討準令申請,因法庭發現支持納吉主張的4份宣誓書,包括巫統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和副主席拿督斯里旺羅斯迪,都屬於“道聽途說”,不可作為法庭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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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27日讯)彭亨苏丹阿都拉打破沉默,回应允许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的特赦附录一事时说,特赦附录属于相关负责机构的职权范围,因此,各方应尊重已制定的程序和法律,不应引起任何混淆或误解。
“我呼吁大家坚守诚实、信任、相互尊重和开放的态度来解决问题。只要怀抱这种精神,相信彭亨州将继续成为和谐与繁荣的州属。”
苏丹终打破沉默回应
他今晚出席彭亨州清真寺举行“彭亨祈愿集会——尊贵君主”活动时,在祈祷后发表御词时如是指出。这项集会是由彭亨州政府所发起,以表达彭亨人民对彭亨王室机构的团结与支持。
纳吉的律师团在1月6日向法庭提呈一封由彭亨王宫发出的信函,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确实曾发出一份特赦附录,以便允准纳吉以居家服刑的方式完成余下的监禁刑期。
在此之前,特赦附录的存在备受争议,随著彭亨王室发出公函证实特赦附录后,团结政府受到质疑隐瞒且不执行特赦附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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