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雙溪大年24日訊)不甘被分手捅傷前女友案,19歲前男大生今早被帶上雙溪大年地庭控企圖謀殺,但他不認罪。案件展至今年5月14日過堂,法官也不允准被告保釋。
被告瓦希卡蘭(來自檳城北海雙溪浮油)今早身穿牛仔上衣及褲子,神情淡定地由警員押往第一地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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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於2025年3月17日早上10時,在亞州醫藥大學(AIMST University)1樓廁所外,用刀捅傷18歲女大生琪達娜,因而牴觸刑事法典307條文(企圖謀殺),罪成可面對最高10年監禁及罰款,若該行為導致受傷則可判監最高20年。
他聆聽控狀後,表示不認罪。
主控官旺莫哈末菲德里說,受害者因多次受到被告騷擾兩次向警方報案,而被告在2月6日的報案中承諾不再騷擾受害者,且被告在案發前已被校方停學一個月,卻在3月17日,硬闖入校園騷擾並攻擊受害者。
“被告行為過激,若被保釋,指不定會繼續騷擾證人,尤其受害者。”
他認為,被告罪行嚴重,應不獲保釋。若准許被告保釋,則保釋條件也必須更加嚴苛。
被告代表律師阿蘇古瑪表示,被告是名準大學生,雖被校方停學,仍準備到其他學府繼續升學,加上其與父母同住,父母可成他的擔保人,確保他準時出庭。辯方願接受控方提出的所有保釋條件,包括3萬令吉保釋金加2名擔保人、護照交法庭保管及每月到警局報到等,只望法庭允許被告保釋。他也提出幾個案例,用來佐證企圖謀殺罪是可獲保釋的。
法官羅斯蘭在聆聽了控辯雙方論述中後,做出上述決定。至於被告代表律師阿蘇古瑪提到的要評估被告精神健康狀況,他則建議後者,如有相關報告,可在下次過堂時提呈。
被告代表律師阿蘇古瑪在庭外表示,近期內會向法庭提交新的論據,爭取推翻不給被告保釋的決定。
受害者父親與律師蘭吉星山度也在庭外指,受害者雖已獲准出院,但經歷過被告三番幾次對受害者實施騷擾,加上此次事件後,精神已經受到嚴重創傷。
根據早前報導,被告也曾在該大學就讀,與受害者曾是男女朋友關係,因受害者要求結束關係,被告不甘心並約受害者在校內見面。受害者堅持不復合,被告便威脅受害者,聲稱不繼續關係,就殺死受害者。他在要求受害者到安靜地方談話被拒後,生氣下使用隨身攜帶的刀襲擊受害者後背及頸部後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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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溪大年17日讯)疑因爱生恨,本地一所私立大学基础班的男学生,持刀捅伤同校前女友,导致后者大量出血,送院抢救。
这起持刀行凶事件今早9时至10时间,在双溪大年一所大学里的图书馆附近发生。据悉,涉案男嫌犯与受害女学生曾是情侣关系,不过已经分手。
目击者称,受害女学生被男嫌犯从背后连捅数刀,伤势严重,较后被紧急送往苏丹阿都哈林医院抢救。该名男嫌犯也因受害者挣扎划伤手部。
瓜拉姆拉警区主任万阿兹哈证实接到投报,并称已逮捕涉案男学生,援引刑事法典第324/326条文(持武器伤人)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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