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5日讯)一名屋主因不满有人常将车停在自家大门前,便在门前摆放2个交通锥以示禁止;然而,根据法律规定,虽然他人随意在门前停车属不当行为,但屋主擅自在公共区域设置障碍物同样违法,且一旦被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令吉!
根据屋主拉曼上传到TikTok账号@tuanrahmanshop05的视频,显示尽管他已事先在该处摆放2个交通锥,明确禁止他人停车,但仍有邻居无视警示,公然将一辆丰田Vios轿车停放在其住家前,严重阻碍拉曼将车驶出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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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曼也指出,邻居已非首次无视劝告,尽管曾多次提醒,仍屡屡将车停在其住家门前,令他无奈。
他还补充说,只要他外出不在家,该邻居更会迅速“抢占”他家门前的位置。
“放了锥子就代表不能停车,拜托邻居们动动脑想一下。稍作提醒还会演变成争吵。”
拉曼也说,在多次与邻居就车位问题交涉无果后,最终找到一个“实用”对策:长按鸣笛,迫使邻居不得不将车辆移走。
邻居缺乏责任感问题屡见不鲜
在另一段视频中,可见原本霸占其家门前的Vios轿车已不见踪影,显示拉曼成功暂时解决这场邻里停车纷争。
不少网民指出,邻居缺乏责任感的问题屡见不鲜,令人苦恼。
“他(邻居)根本是装傻啦,其实心里一清二楚。这种人我太了解了。”
“我家也是这样,邻居孩子每人一辆车,车位不够就停我们家前面。劝了还被说不会做邻居;但当我们停他家门口,他又马上跑出来骂人。”
乱停车 最高罚5000或监一年
对于频频遭遇邻居乱停车的居民,房地产律师赛祖安莫哈末嘉夫里曾指出,实际上有相关法令,可以制止邻居随意将车停在住家门前。
“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8(1)条文,任何司机若将车辆停放在妨碍、或阻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方式,均属违法行为。
“一旦被定罪,违法者可被处以最低1000令吉、最高5000令吉的罚款,或被判处不少于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不过,若在有地住宅大门前放置物品,以阻止他人停车或占用空间,也可能会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1974年街道、排水与建筑法令第46(1)(a)条文,任何人在公共场所设置或维持障碍物,如围栏、柱子、堆积物等,都是违法的。
违反者可被罚款最高500令吉,若再次或多次违规,罚款可增至不超过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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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灵再也30日讯)凡未展示药物价格的私人医疗机构或社区药房,均将被视为违法,一经定罪,将面临严厉处罚!
违法且被定罪的个人,可面临高达2万5000令吉的罚款;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违法且被定罪的公司可面临高达5万令吉罚单;或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
卫生部今日发布“私人医疗保健设施与社区药房药物标价”37道问答中指出,这项措施只要求私人医疗机构与社区药房展示药物售价,让民众明确知道应付费用并做出合理选择。
●问与答
1.所有药物是否需要标明价格?
答:是的,所有药物必须根据2025年价格管制和反暴利(药品标价)规定标明售价。
2.什么是展示药物价格措施?
答:“展示药物价格”是2011年价格管制和反暴利法令下的一项指示,旨在提高药物售价的透明度。这项措施也要求私人医疗机构和社区药房展示药品售价。
3.应展示哪种类型的药物价格?
答:药物的销售、供应、给予及向用户或患者收费的价格。
4.展示药物价格措施的目标
答:展示药物售价的目标是让公众了解药物价格,进行价格比较,并在合理和可负担的价格范围内做出最佳选择。
5.哪些类型的私人医疗机构、场所或设施需展示药物价格?社区药房是否需要展示药物价格?
答:
●所有符合1998年私人医疗保健设施及服务法令(586法令)定义的私人医疗设施,销售、供应或提供药物的机构,包括私人医院、私人精神病院、私人临终关怀机构、私人精神护理院、私人医疗诊所、私人社区心理健康中心、私人牙科诊所、私人透析中心、私人门诊护理中心、私人产科医院、私人护理院。
●是的,销售或供应药物给用户或患者的社区药房需展示药物价格。
6.哪些类型的药物需要标价?
答:所有根据1952年药物销售法令及1984年药品及化妆品控制条例定义为供人类使用的药物,例如:
●仅可由注册医生或药剂师销售或供应的管制药物
●非处方药(OTC)
●传统药物
●保健品
●即场调配药物和已获得特别批准的药物,并受到1984年药品及化妆品控制条例(未注册药品)的管辖
7.如何展示药物价格?
● 应采用价目表或标价形式展示价格,至于展示销售并可供消费者取得的药品必须贴上标签或标明价格。
● 对于未展示或放在柜台后面,用户无法触及或看到的药物,应该以价格清单形式展示。
● 药物售价清单可以通过实体形式展示在相关医疗设施内,也可以通过目录、公告板或电子屏幕展示。
8.如何标示药物标价?
●每种展示销售的药物必须贴上价格标签,标明每个单位、包装或每种药物包装的售价(以令吉计算)
●价格标签的大小和颜色需清晰看见。
9.药物太小需如何定价?
答:如果药物的种类或大小不适合直接标价,例如包装过小,可提供药物售价清单。
10.药物售价清单应列出哪些信息?
a) 药物销售价目表中必须展示的4项信息为:
● 药物通用名、活性成分及规格
● 药物的商品名
● 每单位价格
● 每单位售价(销售包)(以令吉计算)
b) 药物资讯不得说明药物的适应症或用途
c) 药物销售价格表必须使用国语或英语
11. 药物售价表可以什么方式展示?
答:药物销售价格清单必须在所有相关设施中以实体形式展示,确保用户或病患可以清楚看见并轻易获取,例如以目录、售价清单布告板、笔记型电脑/个人电脑/平板电脑价格表公告、电视/电子荧幕、任何适合展示药价的设备。
● 所采用的展示媒介取决于各设施的适用性。
● 价格表必须在营业时间内可供使用者或病患查阅。
● 用户无需使用个人设备即可存取定价资讯。
12. 药物价格表适合摆放的位置?
答:药物售价清单应置放在用户或病患能轻易看见的位置,视各设施的适当性而定,例如:
a)私人诊所:登记处
b)私人医院:医院大厅
c)社区药房:药剂师配药柜台
13.药物价格需多久更新一次?
● 所展示的售价应为最新药物售价。
● 若价格有变动便需更新,更新频率取决于设施。
● 私人医疗机构必须掌握任何价格变动并更新价格表。
14.药物销售价目表可包含药品的适应症或用途资讯吗?
答:药物销售价格表展示不得包含有关药品用于治疗或预防人类疾病或病症的适应症或用途的声明,如1956年药物(广告及销售)法令(290法令)所规定。
15. 是否可以在售价清单中使用药物图片?
答:可以。药物售价清单可包含药物图片,无需附上药物的用途或说明。
16. 是否仅以二维码或线上方式展示药物售价?
● 药物价格必须以实体形式展示,以让消费者或患者在无需使用个人设备即可存取并清晰看到。
● 使用二维码或线上方式仅作为额外功能,但不能取代实体价格表。
17. 是否允许使用LED横幅或电子滚动字幕板来展示药物价格?
答:LED横幅或滚动字幕板不适合向消费者展示销售价格,因为消费者难以查阅完整或所需的药价资讯。
18. 药物售价清单是否会统一线上分享?
● 药价应以实体方式展示,供用户或病患在无需使用个人设备的情况下清楚查阅。
● 相关设施可额外提供以二维码或线上方式展示药价,例如通过官方网页或社交媒体平台。
19. 若社区药房已标示药物售价,是否仍需准备药物售价清单?
答:是的,有必要。若药物未陈列在架上或放置于用户无法直接看到的位置(如柜台后方),则必须提供药物售价清单;同时,开放式货架上陈列的药物需贴上价格标签。
● 例如含有毒成份、精神药物或危险药物的药品必须存放在上锁的柜子或抽屉中,以符合1952年药物法令(366法令)和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234法令)规定的储存要求。
20. 公开展示药物售价的好处?
a) 提升价格透明度
让用户或病患在购买前能比较药价,选择提供合理价格的医疗设施。尽管如此,治疗和用药的还是由医生决定。
消费者或患者也有权在治疗后要求提供分项帐单,以便和展示的价格进行对照,确保所收取药品的价格准确无误。
b) 保护消费者或病患的权益
用户能做出更明智的选择,并有权享有不高于展示价格的收费。此举有助于减少隐藏收费或不合理费用的风险。用户也可依据自身能力,在相同药品中选择不同品牌,并与医生或注册药剂师讨论更适合的选择。
c) 提升医疗服务品质
透过价格透明化,可激励各医疗设施改善服务品质,以合理价格进行良性竞争。
d) 促进业界良性竞争
药价公开展示后,医疗机构将努力改善服务,并制定与所提供服务相称且有竞争力的价格。这将推动健康的市场竞争,有助于降低药价,造福用户或病患。
e) 支持用户或病患的决定和知情权
消费者或患者可依据自己的预算和医疗需求,做出明智的支出规划选择
21. 私人医药诊所展示药物价格有何好处?
答:药物价格透明化能够加强诊所的透明和以用户为本的服务提供者形象,进一步提升病患对医疗费用透明度的信任,且有助于病患规划其治疗开支。
22. 病患在紧急情况或住院治疗时可以自行选择药物吗?
答:治疗方式与诊断仍由医生决定,用户/病患无权自行决定治疗类型,这项措施的目的是让病患掌握可进行比较与选择提供合理价格设施的资讯,而非让病患自行决定治疗或药物类型。
23. 用户/病患能否选择与医生建议/处方不同的药物?
答:需要处方的药物治疗依然由医生决定;但若市面上有不同品牌的药物,用户/病患可与医生或注册药剂师商讨,依据自身能力做出选择。至于无需处方的药物、非处方药(OTC)、传统药品及保健品,病患也可与医生或注册药剂师洽谈选择适合自身能力的药物。
24. 私人医院可否为门诊与住院病人分别列出两份不同的药价表?
答:私人医院可选择展示一份最新价格,或分别为门诊与住院病患展示两份价格,只要所收费用不高于所列价格,并确保价格资讯不会对病患造成混淆即可。
25. 私人医疗机构是否可根据付款方式或资助来源,例如保险与自费病患,列出不同的药物价格?
不可以。私人医疗机构不允许展示两种不同的药物售价,如保险病患与自费病患(无资助或保险)各一种价格。这项通令明确规定只可展示一个药物价格,即用户实际需支付的价格,无论付款方式为何。
26. 医疗机构是否可根据会员身分展示药物价格?
答:可以,只要清楚标示价格,会员可享折扣百分比,并明确列出用户最终需支付的实际价格,且不引起任何混淆。
27. 用户在药物价格展示下可享有哪些权利?
答:用户有权按照展示的药物价格付款;若存在两种不同价格,用户有权选择较低的价格。用户也可在购买前要求提供完整的药物资讯。
28. 这项措施是否等同于药物价格管制?
答:药物价格展示是根据2011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所推行的价格透明措施,并非价格管制;这项措施只要求私人医疗机构与社区药房展示药物售价,让民众明确知道应付费用并做出合理选择。
29. 为何这项措施采用723法令?
答:723法令旨在监管商品价格与服务收费,并禁止任何哄抬价格的行为。根据1952年药物销售法令与1952年药物法令及其相关规则,药品被归类为商品,因此也受723法令的约束。
30. 药物价格展示措施将于何时实施?
2025年控制与反暴利(药品价格标示)通令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生效;初期将采取宣导式巡查方式,定期展开检查,以确保各方遵守通令。
31. 谁负责通令的执法工作?
这项通令在初期将以宽容、人性化及有效的方式进行监督与执行,以便各私营医疗设施可循序渐进进行调整与改革。药品价格展示的执行工作将由卫生部负责,并在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的指导与合作下进行。不过,若发现价格不一致或哄抬价格行为,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将采取行动。
32. 若医疗设施已提供详细收据/帐单,是否仍须展示药品价格?
是的,即使已提供详细收据与帐单,仍必须实体展示药品价格,因为收据与帐单仅于付款后提供,药品价格展示可协助用户在付款前做出选择,并在付款后进行价格比较。
33. 药盒/容器上的建议售价是否可作为价格展示依据?
答:不可以。建议售价不属于本通令所规定的价格标示或售价清单的一部分。私营医疗设施必须展示用户将支付的实际售价。
34. 零售店贩售的非处方药(OTC)与传统药品是否需遵守本通令进行价格展示?
答:本通令涵盖的领域包括1998年私营医疗设施与服务法令(586法令)所界定的所有私营医疗照护设施与社区药房(参见第5题)。在这些地方所贩售的成药与传统药品必须按照本通令标示或贴上价格。不过,售卖非处方药或传统药品的零售店则不受本通令的约束,但仍须根据2020年价格控制与反暴利通令(商品与服务收费价格标示)的规定标示价格。
35. 若发现药物价格展示不符规定,应透过哪些管道投诉?
答:有关未展示价格或价格未更新的违规情况,可透过以下管道投诉:
● 卫生部公共投诉管理系统(SISPAA):
https://moh.spab.gov.my
● 热线(早上8时至下午5时):
• 卫生部:03-88833707 / 3684
• 卫生部药物服务组:03-78413620
● 致函或电邮:
• 卫生部企业传讯组
Kementerian Kesihatan Malaysia
Aras 4, Blok E7, Kompleks E
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
62590 Putrajaya
电邮:pro.kkm@moh.gov.my
• 卫生部药物服务组
Kementerian Kesihatan Malaysia
Lot 36, Jalan Universiti (Jalan Prof Diraja Ungku Aziz), 46200 Petaling Jaya, Selangor
电邮: chu@moh.gov.my
● 亲临以下单位:
• 卫生部企业传讯组
• 卫生部药物服务组
• 各州卫生局
36. 若收费与所展示价格不符、价格标示具误导性或存在哄抬行为,可透过哪些管道投诉?
答:可向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KPDN)提出投诉:
● KPDN热线:1-800-886-800
● WhatsApp:019-848 8000
● 智慧手机应用程式:Ez ADU
● KPDN电子投诉:
建议用户提供收据/详细帐单、药物名称、数量与价格、购买/交易日期、店家名称与地址及无价格标示的照片证据,以协助调查。
37. 若私人医疗机构未展示药品价格,这是否构成违法?
答:是的。未展示药品价格的私人医疗照护设施与社区药房即违反2011年价格控制与反暴利法令,一经定罪,将依法处罚。
对于非公司(个人):
i. 接获高达2万5000令吉罚单;或
ii. 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
对于机构(公司):
i. 接获高达5万令吉罚单;或
ii. 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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