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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5日讯)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说,随着政府同意成立投诉委员会,相信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法案(IPCMC)将能顺利通过。
他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说,警方最不满意地方是政府只成立一个针对警方的委员会,因此相信在投诉委员会成立后,警方会接受IPCMC。
警方要求同监管所有执法单位
“警方也关注要有上诉的权力。警方反对IPCMC是因为这只针对警方,其它部门如移民局、关税局、陆路交通局等,为何不对这些单位采取行动?”
“早期政府成立IPCMC是因为有一些囚犯死在扣留所,也有警方在展开执法行动时开枪打死人,现在情况是警方要求扩大范围,应该针对国内的所有执法单位。”
他表示,警方也希望IPCMC能够照顾国内约15万名警员的福利,包括改善残旧警局和住宿等。
“成立IPCMC对警方是好的。”
36建议24项已获政府接纳
他表示,政府会考虑研究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法案的国会法案事务特委会在报告中提出的36建议,其中有24项已获政府接纳。
2005年11月,皇委会提出125项建议,其中包括成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调查警方的渎职行为并采取纪律措施。
刘伟强是于2019年7月18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9年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一读,成立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调查警方的渎职行为并采取适当对付行动。
旨促进民众对警队信心
IPCMC法案阐明成立IPCMC旨在提高警队的廉正、减少警员的不当行为以及促进民众对警队的信心。
刘伟强提呈了IPCMC法案一读后,获得了24项修改法案的建议,而他在去年10月提呈二读后,在寻求表决前将法案移交国会法案事务特委会研究。
国会特委会同意把此法案名称易名为“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Suruhanjaya Bebas Tatakelakuan Polis)。
处理对政府部门投诉
3月设监察员委会
另外,刘伟强也透露,政府将在3月成立大马监察员(Ombudsman Malaysia)委员会,有效处理公共服务领域,也就是所有政府部门及机构的投诉,给予人民投诉的平台,也提升政府部门的效率。
与现有公共投诉局不同的是,大马监察员委员会是一个独立机构,这个委员会也会监督国内20个重要的执法机构,包括陆路交通局(JPJ)、移民局及关税局等。
刘伟强也说,此举也是为了配合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的运作,让人民对政府部门服务进行投诉,并交由一个独立的委员会专业处理。
加强保障举报者
修改吹哨者保护法
刘伟强说,自从政府执行吹哨者保护法令,侦破不少贪污舞弊大案,政府会继续加强吹哨者保护法令,提供举报者更好的保障和免责权。
他透露,除了让举报者享有免控权,政府也建议提供举报者新的身分和安排新的居所。
“自从2010年推行以来,很多吹哨者认为保障仍然不够,因此政府需要提升保障。”
他表示,政府已在今年开始进行有关政策和磋商工作,计划在今年内将修正案呈上国会。
“如果举报者给予警方情报,举报者将能免于被民事及刑事提控。此外,警方将会保密举报者的人身安全,保密他们身分或甚至给予他们新的身分、安排新的居住地方和新地址。 ”
国会出席率偏低
“是反对党议员玩把戏”
希盟政府在最近一次的国会会议期间因反对党挑起开会人数不足而备受批评,刘伟强认为,这全是反对党议员在玩把戏,“自己打脸自己”。
他表示,反对党议员挑起议员人数不足的问题旨在让政府难堪,也是他们有计划的行为,因为他本身就亲眼见过反对党议员在点算议会厅内人数时,刻意离开议会厅。
点算人数时刻意离议会厅
他点名了两位巫统国会议员,即亚娄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希淡及瓜拉吉挠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依斯迈。
“有一次(巫统)巴力苏隆(国会议员)站起来(指国会开会人数不足)的时候,我刚好要进入议会厅时就看到瓜拉吉挠和亚娄(国会议员)步出议会厅。 ”
“我就问他们为什么不进去?现在是点算法定人数的时候,他们依然走出来,意思就是说他们是有心去玩这个把戏。 ”
刘伟强也说,反对党议员也专挑国会会议早上刚开始或午休后下午2时30分复会的时间,指控议会厅内国会议员人数不足。
“国会是早上10点开始,但有一次他们在10点零4分(挑起人数不足问题),当时候国会议员们还在陆续进入议会厅,只有24人,还差2人(才达到26人的开会法定人数),另外一次则是在下午2点38分挑起。 ”
他希望民众明白,国会达到开会法定人数不只是执政党议员,而是全体国会议员,包括反对党议员的责任。
因此,刘伟强认为,目前挑起议员人数不足的全都是反对党议员,这其实也显示反对党议员也没进入议会厅开会,其实是在“自己打脸自己”。
不修改国会开会法定人数
针对有国会议员建议修改并减低国会的开会法定人数,刘伟强强调,希盟政府目前还是会维持26人的开会法定人数,不会修改。
他表示,美国议会的人数更少,有时候只有3个人在议会厅内,即提议人、附议人和议长,若该法案是引起争议或议员有兴趣的课题,议员才会在议会厅内参与辩论。
刘伟强也指出,对他来说,议会法定人数从来都不成问题,就算以前希盟是反对党时也不会这么“玩把戏”。
他认同,过去只有在国会进行投票表决阶段时,若人数不足才有人会挑起这个问题。
希盟排班表加强议员出席率
至于希盟要如何确保不会再发生开会法定人数不足的问题,刘伟强说,希盟本身会为国会议员排班表,而希盟议员们也会互相提醒。
“我们在去年11月制定了一套新的严格规则和时间表,三人一组,以进一步加强政府议员的出席率。”
“政府(议员)方面是没有问题,只是偶尔有些国会议员有会议要开,有些慢进来,他们并不是有心不出席国会。 ”
国会服务委会法案
料今年呈国会通过
刘伟强表示,今年议会改革重点之一是成立国会服务委员会,恢复国会自主权,完全不受行政干预。
他表示,总检察署仍在研究国会服务委员会法案,相信今年内法案可以提呈国会通过。
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曾在首相敦马哈迪在担任第四任首相的时,于1992年将之废除,并将国会事务转而隶属首相署事务。
国会下议院副议长倪可敏曾也在去年10月表示,他有信心国会下议院会议在明年3月9日复会的第一次会议中,提呈及通过国会服务委员会法令,正式落实三权分立,国会也能成为真正独立的机构。
一旦上述法案通过,国会将脱离首相署,并将以议长为首,不再由掌管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负责,成为真正独立的机构。
若议员拒申报财产
可被罚款拘留
针对大多数反对党议员仍不遵从国会通过的动议,向议长及反贪会申报财产,刘伟强表示,若这些议员仍冥顽不灵可被视为藐视国会,他们将被罚款,若拒绝缴付罚款,议员可被拘留在警局。
他说,议会常规第80A条文阐明,藐视国会被列入1952年国会(特权及权力)法令,而此法令第9A条文则阐明,拒绝或不服从于国会的合法指令就构成藐视国会。
“如果任何人无法或拒绝服从国会的合法指示,如要求国会议员申报财产的动议,第9A条文赋权国会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 ”
“若没有缴付罚款,国会官员可将他带到警局,将议员扣押在警局,直到他缴清罚款;或直到国会解散,视何者为先。 ”
藐视国会罚款拟增至10万
刘伟强透露,政府计划修改国会(特权及权力)法令,以提高对藐视国会的罚款,从1000令吉提高至10万令吉。
不过,他强调,加重刑罚后,国会议员被罚款的数额将交由议长斟酌及定夺。
“这就看议长在罚款时,要不要罚款最高数额。”
“现在就看议长要怎么处理他们(不申报财产的国会议员),由议长来决定,政府不能干预。 ”
被罚款者不会失议员资格
刘伟强也补充,虽然修法后罚款额会增加,但不会导致被罚款者失去议员资格,因为罚款议员的是国会,不是法庭。
“不会失去议员资格,也不会冻结议员资格,最多只是罚款和带上警局拘留。”
下议院议长丹斯里莫哈末阿里夫已于去年12月5日国会下议院最后一天公布国会议员申报财产详情,所有18名伊斯兰党议员都“交白卷”,无人呈报。
在222个国会议员中,共有62名议员没有呈报,包括巫统36人、马华丹绒比艾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黄日昇、国大党1人、砂政党联盟(GPS)的土保党2人、两名独立人士即武吉干当国会议员拿督赛阿布胡先和原任金马利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尼法等。
今年拟展开17项司法改革
政府计划在今年内展开的司法改革新计划如下:
1.在国会通过限制首相任期最多两届的法案。
2.4月重新提呈联邦宪法修正法案以提升沙巴和砂拉越平等地位。
3.宪法修正案将大马反贪会转型为宪法设立的委员会。
4.3月在国会提呈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法案(IPCMC)二读和三读。
5.政治献金法案–已提交给政治献金国会特别委员会,预计在今7月之前完成报告。
6.3月提呈废除强制性死刑法案。
7.3月在国会提呈新的反跟踪法案。
8.在今年3月修改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加强大马法官理事会。
9.7月在国会提呈新的反性骚扰法案。
10.制定新的马来西亚监察员法令,以解决对公务员的不满。
11.7月提呈修改刑事法典第309条文(企图自杀),将企图自杀定为非刑事罪。目前总检察署正在研究,预计今年7月在国会通过。
12.用新的资讯自由法令代替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OSA)。目前正在进行政策研究,预计将于2020年底在议会通过。
13.修改2010年吹哨者保护法令,为举报人提供更好的保护和免责权。有关政策和磋商工作已于今年开始,修正案计划于2020年提交国会。
14.成立新的马来西亚司法委员会,该委员会将简化各部委改革法律的工作,并使社区参与法律改革计划和对引入新法律的认识。
15.修改1999年人权委员会,以扩大其专员可直接调查和处理侵犯人权投诉的权力。
16.计划于2020年成立国会服务委员会法令。
17.今年内成立国家法律大蓝图。
【国会改革】
1. 在国会首推部长问答时间
2. 成立10个新的国会特别委员会及全党议会团体(APPG)
3. 在国会下议院提呈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并将此法案带上国会法案事务委员会,这是国会第一次将政府法案交由跨党派委员会进行审议
4. 国家重要机构如反贪会、选委会、司法委任委员会直接向国会报告
5. 确保反贪会、选委会、司法委任委员会、国家金融罪案中心及IPCMC等主席职位由国会公共服务任命特别委员会进行委任
6. 确保国会公账会(PAC)由反对党担任主席领导
7. 推介国会议员行为准则,部长、公务员及公众必须在国会委员会的传召下前来给予供词,若不出席可被控藐视国会
8. 国会下议院议长必须辞去所有党职
9. 所有稽查报告都必须提呈国会,没有例外
10. 恢复国会服务委员会,确保国会独立,三权分立
【立法】
11. 已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9年资讯自由法令一读,以取代即将废除的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
12. 将自杀构成罪名的条文删除,自杀除罪化,修正法案预计今年提呈
13. 将政治献金法案带上国会法案事务特别委员会,准备制定与政治献金有关的法令;在国会通过2019年金融罪案中心法案,管制和协调打击国内外金融犯罪的数个执法单位
14. 在国会提呈2个修宪法案,包括进行选举制度改革将选民的投票年龄,还有候选人年龄降低至18岁,也开放自动登记选民制度;将首相任期限制至2届,法案二读、三读将在3月提呈
15. 废除2018年反假新闻法令
16. 2019年4月提呈修宪法案恢复砂拉越、沙巴与马来半岛的伙伴地位,惟无法获得反对党的支持,未达至少国会三分之二支持的修宪门槛而宣告失败。政府将在3月重新提呈此修宪法案
【废除强制死刑】
17. 成立特别委员会,研究强制死刑以外的替代刑罚,委员会从今年1月起将开始与受害者家属、执行死刑、死囚及社会组织举行会议;另外,也已经在全国举行7场市民大会聆听对死刑的意见及看法
【反贪】
18. 制定及落实拥有115项措施的2019年至2023年国家反贪计划,并修改2009年反贪会法令以便涉及贪污的公司可被提控上庭,打击贪污
19. 所有部长,包括正副首相,还有部长政治秘书都必须向反贪会申报财产,全体国会议员也须申报
20. 落实限制政治干预影响政府职位委任及升职的新政策
【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
21. 成立由首相领导的检讨落实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内阁特别委员会,21项课题中已有17项获得解决及达成共识
【司法领域及法庭】
22. 恢复推介“统一法律考试”(Common Bar Exam),以取代现有的法律执业证书(CLP)
23. 拨款1亿2000万令吉为全国120座法庭大厦进行基建提升
24. 法庭数码化,今年起推介电子拍卖系统、电子案件管理系统、电子保释系统及录音转换文字记录
25. 地庭开始进行离婚案审讯,以减低高庭审理离婚案拖延的问题
【人权】
26. 成立国家商业及人权行动计划
27. 第一次在国会提呈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报告并开放在国会辩论
28. 计划修改1999年大马人权委员会法令,扩大委员会在调查及解决违反人权投诉案件的权力
29. 与SUHAKAM、首相署法律事务组(BHEUU)及财政部合作,提高对SUHAKAM在2020年的财务支持及为其资产升级
30. 基于违反特米亚(Temiar)原住民土地权益,通过总检察署向丹州政府展开公共权益诉讼
31. 与内政部及卫生部合作,针对吸毒除罪化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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