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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兩年來,我被邀請到一些地方擔任歌唱比賽評審。這些歌唱大賽有的已經舉辦了超過20年,是地方性很大很重要的歌唱大賽。對主辦單位來說,這是培養音樂人才和推廣音樂教育的方法,因此大夥再累也努力地每一年都繼續承辦。
舞臺上,小朋友們個個花枝招展,中學組參賽者也沉溺在愛情的悲歌當中,衣著華貴豔麗、珠寶鑽石、頭飾鳳冠,樣樣齊全。在舞臺上穿著短裙忘我的又唱又跳,一個個做著與自己年齡不符的事……然而,就聲音的品質和歌唱的能力來說,很多參賽者都具備了非常好的條件。不管是音準、音色、咬字、節奏感等等,聽得出來每一個都是可塑之才。那麼一個有著正面正當宗旨的大賽,以及聲音表現也那麼好的歌手,到底這些比賽出了什麼問題?
首先我們要知道音樂是什麼?從功能性來說,音樂的確有其“娛樂”功能,但是我們都知道,音樂其實也有其教育、文化傳承、創造、審美,甚至治療等等功能。這些功能是不是就能通過“音樂”便能得到發揮?其實不然,孔子曾對純粹娛樂功能的音樂表達他的不認同,“靡靡之音可亡國”。《禮記·樂記》也曾記載“桑間濮上之音,亡國之音也。”意指男女幽會之音樂,會讓人道德淪喪。
那麼,孔子反對音樂嗎?當然不是。他的《六經》就把音樂放在與其他學科一樣崇高的位置,《詩》《書》《禮》《易》《樂》《春秋》中,《樂》也必定是孔子學生必修之課。但是孔子對音樂的內容有很高要求,而非靡靡之音可及。很多文獻記載了孔子的音樂教育理念,但是我們卻很難理解,到底什麼音樂才不是所謂的“靡靡之音”?
要理解孔子的想法,我們必須從以上論述的音樂之功能性來理解,孔子推崇雅樂與禮樂,因為這些音樂讓人們的言行舉止產生一定的影響,讓人懂得禮儀規範。因此這些音樂可以發揮教育功能,美化人心。再者,孔子的《詩經》在內容上分成《風》、《雅》、《頌》3個部分:《風》是周代各地採集的歌謠;《雅》是正聲雅樂;而《頌》是周代王宮貴族宗廟祭祀使用的音樂。這些內容,說明了孔子看重音樂的“文化傳承性”。
靡靡之音是什麼?今天如果一個音樂活動,看重的是音樂純粹的娛樂功能,這些便是靡靡之音。一個音樂活動的決策者看重音樂哪一項功能,便決定了這個音樂的面貌及其意義。
培養音樂人才和推廣音樂教育的方法有很多,我非常反對讓孩子穿著曝露的華服,在舞臺上花枝招展的賣弄才藝。身為音樂工作者,我們絕對要為自己和社會選擇有正面功能的音樂活動,作為讓自己在音樂路上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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