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5日訊)捍衛自由律師團認為,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慕加希不該特別點名到麥加朝聖時穿上女裝的努沙加,也不應該施壓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對付努沙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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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自由律師團法律協調員再益馬力發文告說,該組織對慕加希點名批評已被確認為女性的努沙加到麥加朝聖時穿上女裝,而感到震驚。
部長有義務保護公民人權
他說,這是內閣部長對一名普通公民的不恰當待遇。
“我們必須提醒慕加希,聯邦憲法闡明言論自由的權利。除了基於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第10(2)(a)條文所述的其他原因外,不得任意限制言論自由。
“對特定群體造成‘不安’,並不是一個有說服力的合理理由來限制努沙加的言論自由。任何對她採取的行動都是違憲的。”
他說,作為一名內閣部長,慕加希有義務保護所有馬來西亞公民的基本人權,無論其宗教或個人信仰。
他說,慕加希不能只迎合社會部分群體而排除他人。努沙加和其他馬來西亞公民一樣,享有聯邦憲法所賦予的權利,應該得到國家同樣的保護和尊重。
不應施壓監管機構
他也說,部長和其辦公室都不該施壓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或其他監管機構。這些機構理應根據標準作業程序工作,獨立於政府和內閣部長。
慕加希日前指努沙加赴麥加朝聖時穿女裝,就伊斯蘭立場而言是不當的,並對後者把照片上載到Instagram而挑起穆斯林不滿情緒表示遺憾,以及要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探討和依法對付。
促新加坡撤銷對M拉維威脅
另一方面,捍衛自由律師團呼籲新加坡執法當局,應收回對代表2名大馬死囚尋求緩刑的人權律師M拉維所提出的“保留所有權利”。
捍衛自由律師團早前指新加坡樟宜監獄為死囚執行死刑時施用“非法方法”,即上吊死囚的繩索若斷裂,可允許“殘酷且非法的方法完成死刑“,讓受過訓練的監獄官猛踢死囚的頸部至斷裂,引發2名因販毒而被判死刑的大馬籍死囚達齊納姆迪和戈比阿維迪安的擔憂,向法庭申請暫緩行刑。
捍衛自由律師團顧問蘇仁登和執行董事梅麗莎發表聯合文告抨擊,新加坡總檢察署於昨日在新加坡高庭進行聽證會上,反駁2名死囚的代表律師M拉維,並聲稱將對M拉維“明確地保留所有權利”。
文告形容,新加坡有一系列的壓制性法律可用來對付M拉維,而新加坡當局對M拉維的舉措,公然侵犯了囚犯可享有公正審判的憲法權利,同時也違反了新加坡憲法第9條文以及《聯合國人權宣言》(UDHR)第10條文,即保障嫌犯享有公正聽證的權利。
捍衛自由律師團也敦促大馬政府,採取一切必要步驟,維護達齊納姆迪和戈比阿維迪安,以及其他被關押在新加坡監獄的馬來西亞囚犯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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