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教育部前秘书长丹斯里玛蒂娜揭露,教育部曾受到来自前首相拿汀斯里罗斯玛等“外人”的压力,催促教育部尽快将砂州369所乡区学校的混合太阳能项目颁给Jepak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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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蒂娜是本案第6名证人,她今日在主控官莫哈末阿克兰副检察司的引导下,念出书面证词时表示,教育部是在2016年4月初至9月2日期间受到数名来自外人的压力。
她指出,这些外人包括雷耶尔(Jepak公司董事经理及大股东赛迪的伙伴)、拿督里查曼苏(罗斯玛前助理)及罗斯玛。
玛蒂娜也是前总稽查司,曾在2013年6月13日至2016年9月2日期间,在教育部担任秘书长,她今日也在庭内指认上述人士的身分。
惊讶罗斯玛亲开口催促
她也提及一场国家学前教育计划(PERMATA)的活动,在活动结束后,发生一件不寻常的事件,让她产生疑问不解;惟她不记得事件发生的确切日期,仅确定该事件在2016年6月前发生。
她说,除了担任教育部秘书长一职,她也是国家学前教育计划基金会的理事之一,因此经常受邀出席基金会的会议,而罗斯玛则是相关基金会的赞助人。
她提及一场国家学前教育计划的活动结束后,她忆述,罗斯玛约略是告知她,“请看下Jepak太阳能项目,快一点。”而她回应罗斯玛:“如上苍所愿,拿汀斯里”。
她形容当时的情况,罗斯玛在临走前,调下轿车的车镜,并向她的方向招手,当她趋近向前时,说出了上述这番话。
里查曼苏也询问进展
玛蒂娜说,在上述相同的活动,里查曼苏也曾询问她,有关项目的进展,而她仅回应里查“好的(ok,ok)”。
“当时,我知道里查是罗斯玛的助理,我多次看到里查,在罗斯玛出席的官方活动及节目会场上。”
她感到惊奇,不久也自问,为何罗斯玛有兴趣相关项目的申请事宜,同时不解罗斯玛与相关项目有何关联。
她补充,罗斯玛不曾向作为教育部秘书长的她,要求相关政府的项目,但指出,过去曾要求她帮忙解决国家学前教育计划下的师资及教师薪金问题。
“混合太阳能项目是唯一一个政府项目,罗斯玛向我展现她的兴趣和利益,即在相关项目要求她‘看下’及‘快一点’。”
玛蒂娜认为,罗斯玛的要求,是让她尽快将混合太阳能项目颁给Jepak公司,并形容罗斯玛的要求让她感受到“急迫感”,让她觉得需要立即行动,促使Jepak公司在相关项目通过申请。
当她念书面证词念到此时,玛蒂娜要求补充证词,强调她当时并没有因为感受到急迫感,而去处理上述罗斯玛的要求,忽略教育部的规则。
指罗斯玛可影响纳吉
她也提及为何她有急迫感的原因,因为罗斯玛是首相夫人,“我当时的认知,罗斯玛是一个有影响力的人,因为她的地位可以影响纳吉的行动。”
她表示,若没有处理相关申请,罗斯玛可以向纳吉投诉我方的拖延,且其丈夫作为首相可以发出指示执行相关项目,让Jepak公司取代原本的柴油发电机供电项目。
检控团队成员有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拿督莫哈末都舒基和阿末阿克南等;辩护团队有拿督加吉星、拿督阿伯丁及阿兹鲁等。
罗斯玛被控向Jepak公司索贿1亿8750万令吉及收贿650万令吉,以协助Jepak控股公司以直接协商方式,获得教育部在396所砂拉越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的酬金。
罗斯玛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24(1)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罗斯玛的每项控状可被判处坐牢20年,以及被罚款不少于贿金的五倍。
与雷耶尔保持联系
玛蒂娜也提及,上述Permata活动结束后,雷耶尔(赛迪的伙伴)曾联系她,有关Jepak公司的混合太阳能计划的申请,两人都一直保持联系,但她从不知道雷耶尔如何获得她的联系。
“我并不认识雷耶尔,我以为他是Jepak公司的跑腿,向来只和他联系。”
她与雷耶尔的联系方式通过WhatsApp、电邮和电话联系。当副检察司阿克兰要求相关Whatsapp截图作为控方呈堂证据,辩方提出异议。
辩方律师阿克伯丁表示,上述文件并非原始文件,因此必须传召调查官解释,应列其为“ID”,即仍未被接纳为呈堂证物的文件。
哥巴斯里南指出,该文件属于辅助文件,是符合1950年证据法令第61条文;法官最终批准上述文件为控方证据。
指纳吉同意落实Jepak建议
玛蒂娜指出,纳吉在一封志期2015年12月1日的备忘录,同意Jepak公司落实太阳能混合能源系统计划的建议。
她说,有关的备忘录被记录在Jepak志期2015年11月23日信函的首页,并出示给马哈基尔,附上指示:同意落实这个新系统,及取消旧系统。
她确认有关备忘录中的手写笔迹以及签名属纳吉,因为她在教育部的工作中经常看到纳吉的笔迹和签名。
她进一步表示,在阅读Jepak志期为2015年11月23日的信函和纳吉的注解后,她发现纳吉已经指示马哈基尔,以落实Jepak提出的建议,即以太阳能混合能源系统计划,替代旧有的柴油发电机项目。
她说,若纳吉是要将该公司的计划交由该部行使斟酌权,他会使用“请考虑”的字眼。
“以我的经验,‘同意’、‘请考虑’或‘请执行’是纳吉一般上针对公司建议的项目所提出的注解。”
她说,纳吉作为首相或财政部长的同意,不意味教育部可在缺乏周详的计划,或违背财政或采购规矩下,执行其指示。
另一方面,她表示,里查(罗斯玛前助理)也曾时不时致电她,跟进有关混合太阳能项目的事宜。
“里查在和我的通话中,也提到罗斯玛的名字。”
“比如说,里查会告诉我,‘夫人’(mem)在询问有关混合太阳能源系统计划的‘进展’,并要求我协助将(Jepak公司)的申请带上财政部,因为‘夫人’一直询问他(有关计划的进展)。”
“我只向里查通知相关项目的总体情况,如该项目由教育部官员管理,正在准备申请中,而我们也需要遵循现有的大型项目的SOP(标准操作程序)。”
马哈基尔:委托律师发信总检署
“非与反贪会等达成交易”
较早前,辩方律师拿督加吉星向法庭出示一封文件,该文件志期2018年11月27日,显示前教育部长马哈基尔通过Vignesh Kumar & Associates律师楼发函给总检察署。
加吉星针对上述文件盘问马哈基尔,因后者在周二(11日)供证时,否认委托律师去和反贪会达成交易。
马哈基尔回应,当被反贪会传召录供后,确实有委托律师,谈论反贪会的事宜,惟他坚决否认通过律师与反贪会及总检察署达成交易。
马哈基尔是本案第5名证人,他在交叉盘问时承认有委任律师发函,但并不知晓相关信函的详细内容。
信函阐明愿作控方证人
该信函阐明,律师代表当事人马哈基尔发言,即其愿意和当局配合,针对与太阳能板合约有关的案件给予更详细的口供;该信函的第4段也阐明,其当事人将作为控方证人,并愿意指证主谋(prime mover)。
加吉星针对上述主谋一词询问证人,谁是主谋?证人回应,无法回答。
当加吉星分别询问证人,是否同意主谋是指里查及赛迪,证人均以不同意回答辩方。
加吉星主张,证人早前供证否认通过律师与反贪会、高级副检察司及总检察署达成交易,是欺骗法庭;证人不同意。
辩方律师阿兹鲁则问证人,是否同意执行相关混合太阳能供电项目,是在国家学前教育计划(PERMATA)下,为了让乡区学校的学生提供线上考试的教学。
马哈基尔表示不确定,因为上述项目从未曾在乡区学校落实。
副检察司阿克兰随后向法官申请,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因今日有其他案件,因此希望可以下周一盘问马哈基尔;法官再尼批准,并谕令证人在这期间不要向任何人讨论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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