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佈我國的冠狀病毒疫情已嚴重化,需要進入橙色警備,全國落實行動管制,非特定領域的國人不能出門要全部呆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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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命令非常匆忙的推出,也僅給了一天的過渡期,這一天身在媒體的可說是在水深火熱中,各個記者都需要前往各部門詢問細節,以求能解答所有民眾的疑惑。
我則負責追問警方的部署等細節,終於等到總警長阿都哈密發佈需要一紙“出門通行證”(dokumen perjalanan),民眾才能跨州移動等指示。當然在新聞發佈會上,媒體記者們一輪的追問終於把重要的細節問好,也證實了這張“出門通行證”不能線上申請,僅能親自前往警局申請。
在這裡我非常贊同“出門通行證”的指示,也非常贊同只有持其中4個理由者能離開目前居住的州屬,分別是家屬身亡、重病患者、自身或家屬接受醫療醫治,其餘人士要離開則視情況而定,不符合資格者一律不準回鄉。
然而問題就來了,這項指示一出,一窩蜂的民眾瞬間前往各自的警局排隊申請“出門通行證”,這群洶湧而來需要出門的民眾在不顧安危的情況下,將警局擠爆甚至從大門排到馬路上,可見馬來西亞多麼“愛回家”及多麼不甘寂寞無法呆在家中。
看著大排長龍的照片及視頻一一上傳到各個新聞媒體專頁,我的心裡只有一句,如果我是冠病病毒,我要感謝這些民眾給我發揮功力的空間,病毒只需要潛伏在回鄉者的身上,就能在全馬各鄉鎮爆發,讓鄉下人一同掉入病毒的深淵,以一毒之力滅國。
寫到這裡或許有人會說,我在危言聳聽,我在誇大其詞,我在杞人憂天,然而親愛的大眾,你們曾深思這些潛在的危害嗎?請大家平下心認真去深思,政府要大家行動管制14天的目的何在,這14天目的並非是要你們回鄉也不是讓你們任意出門,而是減少外出方便政府抵抗疫情。
其實,不回鄉不出門,對大家來說真的有這樣難嗎?
當然,最後也有心聲要留給警隊的,“出門通行證”有執行的必要性,但警隊高層是否應該在完善所有細節及可能性後再頒佈指示呢,而不是在指示下達後因無法面對突發情況,輕易的暫停或撤回。
其實,在疫情爆發的期間,警隊更應該善用科技帶來的便利,出門通行證應該能通過網站進行申請,再由警方在線上發出批准或回拒,又或者能通過智能手機志願巡邏應用程式(VSP)進行申請等。
在這之前,警隊一直推廣智能手機志願巡邏應用程式,這時就是最好的推廣期,讓馬來西亞人都下載註冊,協助警方線上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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