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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毛病,我不喜歡把書借給別人。尤其是我讀過的書。
凡經我手,書裡隙會有很多小秘密——也不是見不得光,只是它們太多太滿了,充斥在方塊字的之間與之外,有:批判、註腳,或者對日子的傾述。我生怕陌生的力道將其打開時,會讓那些藏在書頁裡的想法都“哐當哐當”地掉出來。很多時候那些不可迴避的小情緒都會在字裡行間被發現,例如我可能會劇透接下來的故事,或者罵作者。我很誇張,從扉頁就可以開始寫,一路延伸,每幾頁都會跳出一些呢喃碎語。偶爾裝不下了,就取一張便利貼,將之傾倒在另一個空間。
近年來消化一本書比以前花多一倍的時間。我在上頭塗寫,邊讀邊記,精彩的句子更要琢磨幾遍,留個註解。我討厭制式的規範,堅持只用一支筆橫著豎著打圈圈,有意思的句子會在旁邊畫個大星星,值得深思的話題就給打幾個問號做眉批。我不喜歡用尺子劃重點,或是中規中矩地用熒光筆在上頭劃一痕長形的方格,我討厭一切框架。一支筆就足夠從規整的文字長龍里無限拉長——延伸出新的想法。線條越是跳脫,越是容易擦出火花。我將他們小心翼翼捧起,餵養靈感,這樣的滋養雖然很慢,但恆久,且見效。
楊絳曾在2011年出版的《錢鍾書手稿集》題序,裡面聊錢鍾書自牛津大學圖書館(Bodleian——譯為飽蠹樓)時期做的筆記。因為是長年積累,錢鍾書孜孜矻矻積聚的筆記數目龐大,最後以3類型(外文、中文、日劄)為整理。閱畢,我便思考,手裡的讀書筆記好似也能分類:“我要看的”,和“要我看的”。
前者都是詩集、散文、小說,或者我感興趣的理論書;後者則是課程學習時需要的書目。前者輕鬆,在紙上天馬行空,這裡夾一張不知誰送的明信片,那裡做個摺痕再標記註腳,洋洋灑灑寫滿所有應被填滿的。後者是枯燥且苦悶的硬書,尤其臨近考試,我抱著一堆資料認真筆記,紅橙黃綠藍靛紫,旁邊是細密的思路圖,偶爾附上簡易的小圖案方便我做記憶處理。手寫筆記的習慣從大學先修班時期就開始培養,閱讀時少了一支筆,心裡就空蕩蕩的難受。
和當時的自己對話
記一回夏天,我和朋友從上海坐臥鋪火車下廣州遊玩。路途漫漫,車程近20小時,我貼背靠牆端坐在走廊冷硬的小凳上,玩了幾圈搖搖晃晃的撲克,旅伴們開始安靜了下來,在午後夏炎的釋放下緩緩睡著。我從書包裡掏出餘華的《第七天》,封套都還沒拆開。列車很慢,走道也窄,不時有餐車從走廊的另一端穿過人群,或是兒童嬉戲,風一樣地穿堂而過。我找了半天,包里居然沒帶筆,看書不寫點什麼,還真是不順手,只好雙手捧穩書本細讀。偶有佳句,就在上方做個小摺痕。窗外天色漸沉,一部書就順著時間到了尾聲。我搖醒睡著了的旅伴,餓了,隨便到食堂吃點什麼。火車餐飲難吃,我一邊嚼咽,一邊思考方才讀的段落:現實與荒誕;生命和苦難……思索良久,便急急回到車廂,像貓一樣地卷在上鋪,一字一字將閱讀感受記錄在手機裡。火車慢駛,抵達廣州時,我也洋洋灑灑寫了幾千字的閱讀筆記。
邊讀邊寫,和閱畢後的筆記是不同的感受。即時讀寫,自然十分有樂趣,往後再翻閱還能讀到當時情緒的痕跡;但經過反芻後的筆記,是工整且思緒緊密的,更能看到思想的沉澱。無論哪種筆記,兩者的好玩之處,都是未來在回溯時,能和當時的自己有對話的空間。
看著錢老先生出版的閱讀筆記,我不禁思索:會不會有朝一日我那些見不得光的書本筆記,也會集結擺在書局裡面對世人?後來想想,罷了,那些鴻鳦滿紙、幾不可辨認的字跡啊,是未來的我先要糾結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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