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2日綜合電)向來被視為勇於針砭時事,直率的說話風格而吸引不少網民關注的黃明志,今晨在臉書突然PO文173字,“交中國女朋友,分手了,她會在微博發文寫死你……交臺灣女朋友,分手了,你馬上先一刀砍死她就沒事了, 法官OK的。”似乎是在諷刺近日臺鐵殺警案兇嫌一審遭判無罪事件,未料卻引來不少網民批評,認為他過去反諷能力一流,這次比喻失當,且也不尊重法律,但也有網民認為他講得不好聽,但卻是事實,因此引起兩派爭議。
黃明志今午對此作出回應,感性解釋:“臺灣是我的第2個家鄉,也是我求學和音樂實現夢想的搖籃。”隨後他談起,自己在讀書的時候,曾接受過鐵路警察的幫助,“有一次在臺北車站發現皮包不見了,沒錢搭車回桃園,人生地不熟又沒朋友,清晨5時冬天很冷,我一個人在臺北車站徘徊走來走去,後來遇到好心的鐵路警察主動跟我攀談,我告訴他我的處境,他二話不說便借我錢回家,我要留他電話打算下次還錢,但他什麼也不留就走了,讓我很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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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明志坦言自己對於法律和醫療的事情不懂,但看到鐵路警察李承翰遇害的新聞,“覺得悲痛又無奈……我原本只是想寫一篇貼文發表對這整件事情的想法,沒想到引起了那麼大的反應,希望大家冷靜,我只是透過個人的FB(臉書)抒發一下自己的情緒,但每個人表達的方式不同,在此鄭重說明絕無不尊重的意思。”
黃明志在早前的PO文,除了寫下如果和中國、臺灣女友分手的可能下場,還寫說“交馬來西亞女朋友,分手了,她會ScreenShot放FB唱衰你。(有時還可以PM小三裸照)。交香港女朋友,分手了,她會在馬路上賞你14個巴掌。交新加坡女朋友,分手了,她會跟你說‘You want to fight, fight l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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