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管制令開始,婦女援助協會(WAO)接獲的家暴求助熱線和簡訊不斷增加。單是4月份,一共接到898通(則)熱線和簡訊,相較3月份的361通(則)多出148%。行管令期間,除了施暴者長期在家導致家暴風險大增,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多方宣導,也大大增加公眾意識,紛紛致電或來訊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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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伴隨各種未知數,人人面對心理、經濟壓力,都有可能成為家暴導因。雖然大馬疫情稍稍趨緩,各領域慢慢恢復營業,但身心靈壓力並未立即解除。你我還需持續關注家暴議題,就算是旁人,也能幫得上忙。
●報道:本刊 白慧琪
●圖:本報資料室、受訪者提供
4月份的某一天,行管令尚未解除,婦女想到醫院做健康檢查,就先把孩子寄託在朋友家。那孩子是3年前領養的女兒,行管令前也常寄託在這名朋友家照顧。
朋友發現,小女孩比之前更加瘦削,看起來捱餓了,身上還有很多新的傷疤。一問之下,原來小女孩每晚還被單獨留在客廳過夜,十分驚怕。
行管令前,她就曾發現小女孩身上有不少疤痕,看起來被打過,懷疑是被領養父母打傷的。今年初,校方就此詢問領養父母,但他們指稱是小女孩撒謊。朋友想起曾聽領養父母表明,想放棄小女孩,還說過,“我不覺得我們可以繼續愛她,這個孩子不值得愛。”
她知道這次一定要採取行動了,然而時間有限,領養媽媽不久後就會來接走小女孩。她撥電向WAO求助,發現虐待兒童事件該怎麼辦?另一方面,她也很擔心自己被指控綁架兒童。
WAO行動服務主任黃佐安分享,這是一例旁人也幫得上忙的個案。當時,WAO社工建議她把小孩送往社會福利局或者醫院。不過,擔心送院會有感染冠病風險,她並不願意這麼做。
最後,她同意帶小女孩去警局報案,WAO則通報縣社會福利局。小女孩後來被送往醫院的兒科病房留院觀察,她和社會福利局社工在旁陪著。社工也做簡短訪問,再協尋有無其他親人能夠領養她。
旁人可以這樣幫忙
“如果聽到鄰居起嚴重爭執,我們可以去敲門借糖、鹽或醬油,一個簡單的動作就能立刻中斷家暴。”黃佐安分享,短暫介入雖然不能永久終止家暴,卻能提醒施暴者“有人聽見”、“有人留意著”,讓他三思。當然,自身安全最重要,上門前可以攜同家人或其他鄰居前往。
另一個方法是,親友可以和經常遭遇家暴的倖存者制定求助代號。一般上,倖存者面對施暴者時直接報警或呼救,可能進一步激怒對方,引起更加暴力的反應。因此,以代號表示報警、按門鈴、例常探望,施暴者不易察覺,倖存者處境相對安全。親友只要一收到代號簡訊或通話,就可立即採取相應行動。
行管期間,庇護單位“不打烊”
根據WAO的數據,4月份整個月都在行管令中度過,求助熱線與簡訊攀高至898通(則),1月份只有266通(則)。
黃佐安鼓勵家暴倖存者主動撥電給WAO或其他組織求助。“因為幫倖存者採取任何行動前,我們必須得到本人同意。如果不方便說話,可以選擇WhatsApp簡訊求助。”
每一起家暴事件都是個別案例。一般上,社工會先釐清倖存者當下是否面臨人身安全風險,以及她的迫切需求,再視情況提供協助,如制定安全脫離方案。緊急情況下,社工會直接尋求武吉阿曼性侵、家庭暴力及虐待兒童組(D11)介入,警方隨即安排事發地點附近警局的警員上門營救。
有些婦女可能早上被打,心想下午既然停止了,就選擇不採取行動。“我們必須認知到,不是每個被家暴的倖存者已經準備好離開家暴家庭或報警處理。”黃佐安說,無論如何,最重要是尊重她們感受。
聯繫婦女組織時,社工會告知求助者所享有的權益以及解釋報警等後續行動詳情。到警局報案有兩種情形,第一種“備案”(Cover Report)只是記錄在案;第二種是開檔調查的報案(Action Report)。施暴者被警方逮捕後,會被延扣調查,至多14天。
“很多婦女擔心如果逃跑了,施暴的丈夫窮追不捨,該怎麼辦?”黃佐安強調,倖存者有權向警方要求申請臨時保護令(Interim Protection Order,IPO),接著由推事庭推事發出。或者,向警方要求轉介信(Referral Letter),再向社會福利局申請緊急保護令(Emergency Protection Order,EPO)。
行管令初期,許多條例模糊,一些公務單位沒有辦公,很多婦女向WAO詢問,“這期間我可以逃走嗎?”甚至有婦女擔心行管令期間帶孩子離家,若被警方逮到,會被罰款每人1000令吉。
黃佐安澄清,倖存者其實可以到警局報案,表明遭受家暴,要帶孩子離開家暴家庭到安全的地方。此外,行管令期間,有關當局也沒有停止發出臨時或緊急保護令。一般上,倖存者最擔心的是如何帶著小孩維持生活,她們會先找親友幫忙。倖存者也可以到社會福利局或非政府組織的庇護所暫住。
離開家暴家庭後的準備
WAO運動主任陳香莉希望民眾瞭解,每個倖存者在面對家暴時處境不同,因此反應因人而異。比如,有些倖存者的經濟能力有限,不允許她們立刻離開家暴家庭;有些在籌劃,等待時機離開;有些還要帶著孩子離開,事後如何安頓,都需事先計劃和思考。
“曾有幸存者打算離開家暴家庭,但她知道往後得自力更生,所以開始上課,考取大學文憑,希望未來能找到工作養活自己。”陳香莉分享,“這需要長時間準備。”
協助家暴倖存者,陳香莉認為我國需要更完善的接濟服務,尤其是庇護所。如果倖存者打算離開家暴家庭,至少還有庇護所能夠暫時接濟她們。她指出,雪隆一帶的庇護所已經非常擁擠,在行管令期間,政府也許可以規劃一些酒店或宿舍,充當家暴倖存者的臨時庇護所。
此外,處理家暴案件牽涉很多政府機構、單位和非政府組織。比如,警方開檔調查,醫院一站式危機中心(OSCC)驗傷、推事庭發出臨時保護令,社會福利局發出緊急保護令和提供庇護,非政府組織從旁協助。陳香莉認為,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此時應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從中協調,讓倖存者在求助的每個環節都受到保障。
行管期間家暴求助數翻倍
根據WAO的數據,1月份的家暴求助熱線與簡訊共有266通(則);2月份微跌至250通(則);3月份後半月落實行動管制令,數據又增至361通(則);4月份整個月都在行管令中度過,求助熱線與簡訊攀高至898通(則)。
不過,WAO運動主任陳香莉解釋,過往家暴求助數據上升有很多因素,譬如學校假期、醒覺運動後。3月份的國際婦女節和“消除性別暴力16天運動”(16 Days of Activism,11月25日至12月10日)後,婦女權益意識稍長,求助熱線都會比平時多。
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的15999關懷熱線(Talian Kasih)服務的數據也顯示,3月18日至5月9日,共收到549通家暴求助。WAO分析發現,國防部高級部長依斯邁沙比利分別於4月12日及16日在直播演講提及關懷熱線,數據隨之上升。4月20日,國家安全理事會廣發家暴和虐待相關宣導簡訊,關懷服務熱線也於接下來幾日持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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