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訊)今晨酒駕撞死一名送餐員的華裔男子今日在交通法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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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警方會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4(1)條文(在酒精或毒品影響下駕駛導致無法控制交通工具)調查此案。
該名被告許永章(譯音)今早9時身穿紅色上衣抵達交通法庭,全程低頭不語。
根據吉隆坡交通調查及執法組主任祖基菲裡助理總監說,該名21歲的華裔男子來自霹靂瓜江沙,是一名汽車零件店職員。
他說,這宗死亡車禍於今晨1時30分於蘇丹依斯干達大道(馬哈美魯大道)前往吉隆坡市中心的方向,靠近隆市蒂蒂旺沙輕快鐵發生。
被告在有條件行動管制期間出外喝酒,返程時因酒駕而失控猛撞送餐員,導致後者和置物箱飛拋至道路左側,騎士頭部受創當場斃命,而其摩多車被壓在車頭底下拉扯至少2公里。
被告在事後被在場路人攔截,才將車停在隆市帝帝旺沙輕快鐵天橋底下,警方聞訊前來時,發現他沒有受傷,但因其全身酒味,立即逮捕他前往吉隆坡諧街警局進行酒測,確認其酒精程度超標。
該名死者為44歲巫裔摩多騎士莫哈末再裡,他是幫忙妻子載送食物後,返回雪州安邦國際山莊的住家路途時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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