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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22日訊)有歌壇“東方不敗”稱號的臺灣女歌手張清芳今(22日)突發表聲明,宣佈與結婚15年的富商老公宋學仁離婚,承認“無法克服雙方的差異性”,已在去年協議離婚!
張清芳和宋學仁透過律師發表共同聲明,因“無法克服雙方的差異性而決定離婚”,雖然努力嘗試過,但去年仍協議離婚,並選擇今年暑假期間完成法律程序,並表明以後不再是夫妻,依然會是孩子的父母,強調“孩子不會因為我們的離婚而失去任何一方的愛”。他們也請外界不要臆測離婚理由,因為會傷到孩子,也懇請不要打擾家人和朋友。
張清芳在2005年和“臺灣投資銀行教父”宋學仁結婚,曾幸福表示“我嫁得好”,婚後亦尊重另一半的意見淡出歌壇,之後定居香港當貴婦,婚後鮮少在螢光幕前出現,低調地在家帶兩個兒子,專心在家相夫教子。
她5年前舉辦出道30週年演唱會,還花了很多時間、依靠旁人幫忙說服丈夫。她當時曾說:“我不能說我的家庭非幸福,有些事情不是我過去歌手的經驗可以解決的。”但她慢慢調整,自認在身邊朋友眼裡“過得不錯”。結婚15年來,宋學仁對張清芳可說是疼愛有加,多年來不斷送上游艇、樓房,今年2月更買下2億多臺幣(約2890萬令吉)豪宅,因此忽然離婚讓外界相當震驚。
張清芳宋學仁離婚聲明全文:
很遺憾地通知關心我們的朋友這個訊息。
我們因為無法克服雙方的差異性而決定離婚了。雖然我們努力嘗試過,但仍然無法解決,因此在去年協議離婚,並選擇在今年孩子放暑假期間完成法律程序。以後雖然不是夫妻,但我們依然會是孩子的父母,孩子不會因為我們的離婚而失去任何一方的愛。
懇請外界不要臆測我們離婚的理由,這會傷害到我們的孩子。也懇請不要打擾我們的家人和朋友。這雖然不是好的消息,但對我們而言已是最好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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