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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师赖瑞和教授写了本科普书《人从哪里来:人类600万年的演化史》,他在脸书提出相关问题:200万年前的人类,没有电锯、利刃,要如何肢解大象吃大象餐?
我在荒漠捡拾石头时,曾捡起过一颗形状别致的小石块,旁人说是古印地安人狩猎用的箭头(Arrowhead),当时不以为意,看到老师提出问题,我即好玩地把它拍下来回老师:“就用这个!”答案当然不正确,可是老师的回复里有句话震撼了我,他说:“印地安人在大约1.5万年前才抵达北美。你捡到的箭头,应当最多只有1.5 万年……
我看着手心里那枚带点玛瑙色的箭头,呆掉了,“只有”1.5万年?!我保有这枚箭头多年,一直以为是荒漠里随随便便一块印地安人遗下的石头而已,未曾尝试去了解它的历史背景。老师这句“只有”,是相对于他所提出的200万年而言,可是在我突然知晓这东西极可能是旧石器时代末期的文物后,小小一枚箭头,就成了一把神奇钥匙,那钥匙,打开人类历史长河的甬道,回溯一万年的时间,许我一窥旧石器时代印地安人狩猎场景。那个万年前的人啊!他以这枚箭头袭击了什么动物?是猛犸象吗?是巨型犰狳?还是野牛?他打磨使用过的箭头,也许经过几次深埋地底,再几经暴雨冲击而浮出地面,如此反复,在无人荒野里隐密万年,承载远古历史,独独等待我的到来,将之捡起,这因缘叫人如何不感动?
知道箭头属历史文物后,我马上到图书馆翻查资料,向印地安人探问,也向业余收藏家请教。这枚箭头,更确切的翻译应该是“矛尖”,是绑在长矛或鹿角上作为利刃使用的旧石器时代工具,考古学统称为“克洛维斯矛尖”(Clovis Point),它可能是美洲最早的重大技术发明。名称的由来,始于1933年在新墨西哥州小镇克洛维斯的考古发现。克洛维斯目前在考古学上被认定是1.5万年前,人类因追踪猎物,自亚洲通过白令海峡的陆桥第一次进入到美洲后落脚群居的地方,这些史前古印第安人被认定是现今美洲印地安人的始祖。
我以为必须将自己捡到的文物提交博物馆,一问之下,却让人哑然失笑。克洛维斯矛尖几乎遍布美洲各地,这100年来,它已成为业余收藏家的寻宝目标,春耕翻土后的乍然亮相,或在河流浅滩搁浅,并不是个难以寻觅的东西。如此简易的工具自然不能一举歼灭猎物,也不可能百发百中,狩猎方式必须是无数猎人箭如雨下的群起围攻,造成猎物通身插满矛尖失血过多而死亡。这就不难想像,矛尖在狩猎过程里一定是大批量掉落在地的东西。所以,只要花点心思寻找古印地安人曾经扎营狩猎的地带,并守法不私闯私人土地、国家公园、印地安保留地以及考古废墟,凡找到的文物,都归个人所有。其收藏的经济价值相应不高,除非那是一枚体积较大或具罕见材质的矛尖。
我享受寻找的过程,所以至今依然到荒漠里捡拾石头,那些形状别致或带着美丽纹路或淡淡色彩的小石头,是天地初始的印迹。除了矛尖,有次捡回个带着木头纹路的石块,地质学出身的老邻居告诉我说那是石化木,就是历经上亿年埋在地里形成的树木化石。只是在荒漠捡拾石头、矛尖与木化石以外,我往往要想起女娲炼石补天,那剩下的第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在历经红尘浩劫,几世轮回后,不知是否又回到了尘世,任有缘人捡拾,再补叙一长篇石头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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