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道:張韋瑜
(吉隆坡10日訊)全國警察內部安全及公共秩序部總監拿督斯里阿都拉欣強調,在有條件行動管制令下除了工作,每戶最多隻能2人外出,超過2人即使分車分桌也不行。
ADVERTISEMENT
他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指出,有條件行管令限制人數外出的意義,是為了減少人群聚集以避免傳染病毒。
“如果民眾自我詮釋標準作業程序,有條件行管令便失去了意義。”
他說,國家安全理事會列明的標準作業程序說明了每戶只能2人外出,卻有人為了一家大小外出而撒謊,設法逃過遭到執法人員取締。
無論如何,他勸請民眾遵守有條件行管令,配合政府一起抗疫,如無必要則減少外出;一旦被發現違反有條件行管令,將遭到警方對付。
ADVERTISEMENT
熱門新聞





百格視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