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訊)馬來西亞電子煙商會(DPVM)表示,向電子煙器具徵收國內稅的措施,應涵蓋含尼古丁電子煙液,而且電子煙行業急需得到有效監管,包括制定含尼古丁電子煙液的標準。
市上97%電子煙含尼古丁
該會主席賽益阿紹丁今日發文告指出,市場上97%售出的電子煙都含有尼古丁,其他國家也有類似趨勢,但是我國仍然沒有關於含尼古丁電子煙液的稅收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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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如果僅對不含尼古丁電子煙液徵稅,將徒勞無功,因為它並沒有考慮到產業和消費者的需求。
根據衛生部進行的2019年國民健康與發病率調查,我國目前有112萬名電子煙使用者。電子煙商會估計,我國電子煙產業每年獲益超過20億令吉,估計累計3000個與電子煙相關的業務,僱用多達2萬5000名員工。
賽益阿紹丁表示:“可見我國的電子煙產業規模不小,擁有龐大的生態系統涉及不少製造商,進口商和消費者。針對含尼古丁煙液的電子煙產品所衍生的消費習慣和產品準則,政府更應迅速制定全面的法規。”
他補充說:“像英國、新西蘭和加拿大等國家已制定覆蓋全電子煙產業的法規。我希望政府能重新評估以上因素,引入更全面的法規和稅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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