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日訊)李香琴一生只有一段婚姻,十多歲時在大老倌陳錦棠的“錦添花”劇團,擔任第3花旦,當時陳錦棠的徒弟蕭仲坤,在劇團任第3生角,與李香琴有很多合作機會,1949年有班主邀她做正印花旦,到越南登臺,17歲的李香琴與蕭仲坤、馬奎娘、陸驚鴻等組成劇班,前往越南演出,李香琴與擔任文武生的蕭仲坤日久生情,在當地結婚,並誕下女兒蕭紫筠。
兩年後回到香港,將年幼女兒交託媽媽照顧,她再去新加坡登臺;香港興起粵語片時,李香琴與“桃源”公司簽下1年10部戲的片約,每部片酬1千港幣,其他電影公司的片約也應接不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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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只維持7年
然而,事業得意,婚姻卻出現問題。李香琴坦言與與蕭仲坤結婚時,大家年紀太小了解不深,婚後經常吵鬧,兩人都覺得與其繼續吵下去,不如早點分開更好,1958年正式宣佈離婚,婚姻只維持了7年,女兒由外婆代為照顧。女兒13歲時,李香琴把女兒送到英國留學,不料女兒在當地認識了一位泰國華僑,並不顧李香琴反對,17歲就嫁人,之後更接連生下兩名兒子,李香琴三十多歲就做了外婆。
其實李香琴離婚後不乏追求者,但她曾透露,自己做了外婆,再談婚論嫁“好醜”,所以一早打消了再婚念頭。
李香琴早年離婚,多年來唯一的緋聞男友就是譚炳文,兩人在公在私交情深厚,李香琴曾透露與譚炳文合作多年,一定會有感情、有感覺,加上大家經常出雙入對,免不少會有閒言閒語,不過就否認兩人拍拖。而譚炳文的太太也對兩人關係大呷乾醋;某年,譚炳文突然表示太太不開心,不想再和她做拍檔,兩人的合作關係告終。
李香琴自稱不適合婚姻,因為對身邊人脾氣不好,一點小事就會被她說上半天,所以婚姻生活並不適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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