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隆雪華堂反對政府調高違反SOP罰款數額,促迴歸國會修訂《1988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令》。
政府日前透過憲報發佈了2021年緊急狀態(預防和控制傳染病)(修訂)法令,即從3月11日起,凡違反《1988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令》者,罰款數額從1000令吉提高至1萬令吉,而違反標準作業程序的企業可被罰款最高5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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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雪華堂今日發文告說,冠病疫情肆虐一年多,在人民生活仍處於水深火熱、百業重創凋零之際,隆雪華堂反對政府在缺乏民意諮詢和國會問責下,透過緊急狀態釋法貿然調高違反標準作業程序(SOP)個人抑或企業的罰款門檻。
“根據公積金局最新數據顯示,在去年政府預算案通過允許人民提取第一戶頭款項後,該局發現至少有30%會員幾乎已提完第一戶頭的退休金。這說明疫情已影響大部分人民的經濟收入,在生活困頓,入不敷出的情況下,提高罰款數額無疑更加加重人民和企業的負擔,雪上加霜。”
雖然全國總警察長阿都哈密派定心丸,提高罰款數額並不是對付所有違反標準企業的人或企業,只有一再重複犯錯才會被重罰,惟在公佈的法令缺乏明細參考下,隆雪華堂質疑此舉恐怕將導致執法者可在不受拘束下恣意制定違反SOP者的罰款數額,無疑更加助長貪汙濫權的風氣。
文告指出,去年政府的本意原為在國會討論修訂《1988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令》的可能性,而這次透過緊急狀態頒佈的相關法令明顯缺乏民主問責的正當性。
因此,隆雪華堂認為,在國家元首亦表明緊急狀態期間國會可以復會後,首相慕尤丁有必要儘速告知議長國會復會的日期,並將修訂《1988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令》的權限迴歸國會;除了重新探討調低罰款數額抑或維持現有罰款數額1000令吉的可能性,也必須釐清罰款的執法標準,以避免造成人民不必要的混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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