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病疫苗接种开跑,意味着第十五届全国大选不远了。
快的话就在开斋节过后的6至8月间举行,最迟也会在今年10月过后的任何时候。当然也要看疫苗接种进度,以及疫情是否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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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对过去一年的政治乱局已感到厌倦,期盼通过大选突破当前的政治困境。大家都想看到疫情获得控制后,经济重新起飞、政局恢复稳定,以及国家回到正轨。
不过,大选真的是化解当前困局的仙丹吗?
选后的政局如果事与愿违,不要感到惊讶。
目前朝野各党,不论是国阵、国盟或希盟+都有可能重组,包括互换合作伙伴。
在马来人政党方面,巫统、伊斯兰党及土团党各有本身势力与盘算,其中以巫统最强,土团看起来最弱,而伊斯兰党则等着坐收渔翁之利。
这次的大选会在马来社会吹“只要不是火箭”风,而华社则对巫统、伊斯兰党及土团党没好感,继续以火箭马首是瞻,这是目前的两大极端。
但是,在马来人主导的政治现实下,不论喜不喜欢,华人的命运始终跟巫统、伊斯兰党及土团党捆绑一起。公正党还不是马来社会首选。
这3个马来政党都有可能当家当权,其政策将影响着我们。除非出现新的马来政党,否则我们必须务实地从中选择。
火箭明知伊斯兰党的最终目标是成立伊斯兰国,但为了入主布城在第十三届大选仍选择与伊党结盟。因此,火箭若在第十五届大选前,或选后基于政治需要跟巫统合作,无需感到惊讶。
从现在开始到举行大选,选情与政治组合会一直在变。甚至在大选后,布城新政府也有可能是选后经过谈判所产生。
巫统和土团党这对政治冤家已难厮守终生。
巫统不想再过寄人篱下的日子,希望尽快通过大选重拾政治主导与话语权。
据悉,巫统在最近的最高理事会会议中作出7项决定:
1.在大选时跟土团党分道扬镳;
2.鉴于伊斯兰党似乎已靠向土团党,大选时有没有伊党同行都无所谓;
3.作好单独作战准备;
4.在大选中取得大多数议席作为争取首相职筹码,不会接受副首相职;
5.重建与改革巫统;
6.留在国盟政府直到全国大选;以及
7.尽可能只在全国组成联盟,而州选则单独出战。
从巫统的布局来看,该党对夺回布城与州政权是志在必得。但是,如果所有议席都出现三角战,即巫统对垒土团党和希盟+(假设此阵线未换名及还存在),巫统未必占有优势。最终得益者将会是希盟+,他们重返布城的机会是存在的。
巫统的如意算盘能否敲响及获得执行,还得看谁能在大选前掌控大局与话语权。目前的巫统已四分五裂,从主席阿末扎希、BossKu纳吉、署理主席莫哈末哈山、没有党职的希山慕丁,到副主席依斯迈沙比利等都各成一派,而且各方势力还在不断分裂与重组。
党内甚至有人在拉拢敦马哈迪与慕尤丁重返巫统,让这个马来人最大政党的权力结构充满变数。据悉,幕后的谈判与博奕一直在进行中。
巫统要重新整合并不简单,因为只要党主席扎希和BossKu纳吉还在,敦马哈迪与慕尤丁重返巫统的可能性都不高。
尽管党内有官职的领袖都希望扎希能退下来,但是,迄今没有任何人敢轻举妄动及公开反他。只要扎希一日还是党主席,他就掌握谁能上阵的生杀大权。任何人要在大选中上阵都须取得党主席签署的委任状。
BossKu纳吉虽然也是官司缠身,但是,他的政治影响力依然存在。他在下台后不断为民发声,成为不少马来选民喜爱的一把声音。与此同时,他在巫统基层的势力也不小,是党内各大派系争取的合作对象。纳吉也须借助与扶持其中一方势力,为自己制造东山再起的机会。他跟希山据说一拍即合。
目前各方势力都在互相牵制,没有人可说了算。因此,如果大选前没有人能够压住各大派系,一个四分五裂的巫统,几乎不可能上下一心迎战大选。现在距离全国大选还有数个月时间,且看谁能化腐朽为神奇,完成这项不可能的任务。
坦白说,土团党也走得很不容易,巫统一直想并吞它。土团的命运看起来会跟过去的四六精神党一样,最终是解散以及所有人都重返巫统。但是,慕尤丁在过去一年几乎关关难过关关过,以他的性格会领导土团党跟巫统博奕到最后一刻。
慕尤丁作为在任首相,拥有庞大资源与优势去拉拢各方势力,以壮大国盟面对大选。假设巫统决定孤军作战,同时拿掉马华与印度国大党许多传统选区,或导致这两大成员党被迫在国盟与国阵之间作出选择。
至于另一个马来政党,即伊斯兰党在马来社会的势力与影响也与日俱增。巫统若不洗心革面,将让伊斯兰党在马来社会更快崛起。吉兰丹、登嘉楼以及吉打州如今已是伊党的天下,采取着乡村包围城市的作战策略。
除非慕尤丁领导的国盟能在大选前组成强大阵容,或者巫统成功抓住马来人的心,否则选后可能出现一个没有任何阵线或政党赢得绝大多数席位的局面,届时赢得最多议席的政党就得跟其他政党谈判以组织联合政府。
若不幸言中,真正的好戏才正式上演。
作为选民的我们,也许要做好经历再一次被出卖、被玩弄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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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元社会,没有人可以扮演道德和宗教警察,强加自身的宗教观于他人身上,为了达到目的,滥用私刑更是大错。一直以来,某些组织和民间人士一直在进行道德监督,甚至支持民间道德审查,以维护宗教名义,纵容了某种程度的自发执法行为。大叔掌掴非穆案是对多元社会的一个警示。
柔佛一名马来大叔掌掴在斋戒期间进食的华裔青年被提控,因为3个原因而“节外生枝”:一是大叔不了解法庭程序,言行反复;二是负责提控的副检察司准备不足,导致推事一度将案件列为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第三是,民众从新闻得知案件列DNAA,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无论如何,大叔当天重新被提控,在不认罪下,获得保外候审。
星期三早上,被告阿都拉查面控时已经认罪不讳,却在得知控状内容后,就对里面提到的“被掌掴的男子脸部肿胀”字眼有异议,说他有掌掴对方,但没有用力到造成肿伤;结果推事因为被告对案情有意见,推翻他的认罪,案件另择日期过堂和审讯。
基于被告没有代表律师,显然不了解审讯程序。当被告听到推事要求他聘请律师或者申请法援,相信是慌了,就表示后悔,说他不想耽误孩子上班,要求再度认罪,结果推事认为被告是“有条件认罪”,不接受他“再认罪”。
须知,刑事程序法典阐明,被告认罪必须是毫无保留、明确且无附加条件的,这意味着附带条件的认罪将被视为未认罪。大叔对控状有异议,推事没有任何选择,只好推翻他认罪。
这是审讯来到这里出现的第一个转折,接着主控官就接到布城总检察署的指示,要求将案件列为“获释但不代表无罪”(DNAA)。消息传出后,舆论矛头就因此指向推事和检控官,各种指责如提控双重标准、司法不公的言论开始在网络炸开,这是第二个转折。
DNAA这个法律术语在副首相阿末扎希和其他政客的案件出现后就被“污名化”了。然而,大叔这个案件与之前涉及政治人物的案件是不同的。
这里先简单解释在什么情况下案件会列为DNAA。一是证据不足、缺漏,或有新证据,让案件必须重新评估。第二在检控程序中有不妥,如被告在不适当的情况下认罪。第三被告可能在被扣押或审讯期间,受到不当对待,法庭可能会要求调查。第四检控方决定暂时不继续起诉(先不论什么理由)。
按照司法程序,被告在面对案件时,控方不能用同样罪责来提控2次。这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案件的最后结果是无罪释放,那么控方以后就不能再用同样的罪责/理由来第二次提控他。如果是DNAA的话,就是控方以后还可以用同样罪责来控他。
主控官要求案件DNAA的时候,推事/法官只有两个选择,第一是裁决DNAA,第二是裁决无罪释放(Discharge Amounting to Acquittal, DAA)。在本案,布城总检察署相信是看到控状有许多问题和漏洞,就指示主控官向推事要求DNAA,以便做下一步部署。但是,总检察署做好了司法程序,却漏了做好公关,结果形象再次受到冲击。
在被告突然间“有条件认罪”的情况下,控方很可能一时乱了阵脚,还得出动布城总检察署,副检察司的专业素质令人费解。为何主控官不直接当场口头改控状?过去已有不少案例是这样处理的。
总检察署也没有解释为何要DNAA,之后的文告只是解释提控程序出现了技术问题,已经解决,下午重新提控。当国内许多人都不大相信司法,DNAA还是个贬义词的时候,总检察署即使快速在下午二度提控大叔,专业形象已经受损。下午的控状与早上的控状有几个点明显不同,更加深舆论的质疑。
目前,随着大叔已经再度被提控,案件将正式进入审讯程序,我们且静候审讯和判决。
不过,这起案件足以让我们对这个日愈宗教化和急躁的社会进行反思:在多元社会,没有人可以扮演道德和宗教警察,强加自身的宗教观于他人身上,为了达到目的,滥用私刑更是大错。掌掴他人的道德警察式行为扭曲了斋戒月本应强调的自我克制。但是,这种“道德警察”式的行为或许与某些组织的推波助澜、默许和纵容有关。一直以来,某些组织和民间人士一直在进行道德监督,甚至支持民间道德审查,以维护宗教的名义,纵容了某种程度的自发执法行为。大叔掌掴非穆案是对多元社会的一个警示。
令人欣慰的是,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皆一同谴责大叔的打人行为,并声援受害者,更没有人上纲上线至种族和宗教敏感课题,这显示社会还是有成熟的一面。此外,某些政客也没有掺和,不致于一发不可收拾。
警方和总检察署的快速行动,值得赞扬,只是在办案过程中有所疏忽,导致节外生枝,这是当局必须检讨并改善的地方。不过,总检察署快速亡羊补牢,希望接下来主控官的表现能更加专业,为受害者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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