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偶尔想念起莫文蔚,我想念的总是《堕落天使》一看见雨就歇斯底里的那一个莫文蔚,像个野孩子似的,在麦当劳前面手舞足蹈,非得要把自己淋湿了才高兴。
(可是无所谓/你总会喜欢莫文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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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文蔚不喜欢阴天。啪的一声,她把房间里的灯全给亮开了,然后坐下来,时间像一层薄薄的膜,将她赤裸的全身裹得紧紧的。你应该还记得吧,莫文蔚背部全裸的那一张唱片封套,当年是如何壮阔了看似喧闹但其实贫瘠的香港乐坛?而今她转过头来,恰好接住你好奇的眼神。于是你发现,岁月虽然把她的稚气和天真都打扫得干干净净,但她的额头依然陡峭如山壁,并且两只比黑莹石还要晶亮的瞳孔,里头电光石火一闪而过的,全都是我们库存在莫文蔚身上蔚然成海的青春和记忆——怎么不是,我们那些被莫文蔚一句歌词就唱穿的爱情,终究会依依不舍地垂垂老去,但莫文蔚依然如鹿般狡黠灵通清丽,她轻巧地避开了岁月设下的圈套,倒回头来看一看我们,然后微微一笑,然后不作一声,然后——一切了然于心,一切昭然若揭。莫失莫忘。有时候不一定是对另一个人,有时候也可以是对你自己。我只是好生羡慕,莫文蔚千锤百炼的肉体和灵魂,是怎么练就一种“白玉为堂金作马”,丝毫不被削铁如泥的时光凌空骑劫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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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歌手莫文蔚也好演员莫文蔚也罢,从一开始,莫文蔚就只不过是想在凋谢之前,好好地为自己绽放一次——就一次。用一次的绽放,让大家记住她的巴掌小脸她的灵动眼睛她宛如涂满一层薄薄巧克力油的玲珑身段,一生一世。我记得赵薇拍《致青春》的时候说过,“青春就是用来怀恋的。”我听了,特别想把句子再修饰一下,“青春就是要痛快地荒废才更值得怀恋的”——尤其我们的青春激素,很多都是在莫文蔚的情歌里翻来覆去,加速催熟。我一直在想,旋律为阳,节奏为阴,但节奏比旋律更有“物质”的实在感,擅于提醒,方便记忆,而莫文蔚情歌里的节奏,有时候好像有人在赤壁吹着洞箫,有一种凄惶的惆怅;有时候则像活泼的唢呐,有一种浅薄的嘹亮,轻快得像是谁家在庆祝什么,欢悦又奔放,游荡着人间的洋洋喜气。
王家卫眼中最没有包袱的女演员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偶尔想念起莫文蔚,我想念的总是《堕落天使》一看见雨就歇斯底里的那一个莫文蔚,像个野孩子似的,在麦当劳前面手舞足蹈,非得要把自己淋湿了才高兴。然后知道是那最后一次见面了,于是她穿着剪得极短的裙子顶着金发狠狠地咬了黎明一口,因为她说,她要黎明就算忘记了她的样子,也不会忘记她曾经咬过他——这样的爱,是最温柔的反扑,也是最凄凉的狂妄。爱得太过暴烈,最后的下场,不过是输得更加惨烈。是谁说的呢?彻底的绝望,反而让人因此而高贵。因为你知道你追不回来了,或者你知道追回来也已经支离破碎了,于是你终于愿意放开手,放过爱情,也放过自己。周星驰后来对莫文蔚说,“要不你飞过去台湾专心发展音乐吧,也许更适合你。”她听了,马上听出了弦外之音,回报周星驰一个灿若莲花的微笑,然后慢慢旋过身子,慢慢在周星驰身边不惊扰一丝波纹地渐渐淡出,也慢慢云淡风轻地,稀薄掉他们两个曾经的浓情蜜意——胡兰成在《今生今世》里说过,女人一旦动了真心,就会处处觉得自己受了委屈,胡兰成暗示的应该是张爱玲,但绝对不会是莫文蔚——我记得拍《堕落天使》的时候,王家卫由始至终没有教过莫文蔚任何一场戏,就只丢给莫文蔚一个问题,“想想这个场景,想想你是当事人,你会有什么样的心态,你会怎么样的反应?”结果莫文蔚在戏里的歇斯底里和不停的分裂不停的撕裂她自己终于替她赢回了香港金像奖和金紫荆奖两座最佳女配角。王家卫说,莫文蔚是最没有包袱的女演员,她的没有包袱,几乎到了可以为角色奋不顾身的地步。莫文蔚可以为了让自己更容易滑进天使no.5这个角色,坚持穿上有点东方但又不希望太过东方因此一剪就剪得比迷你裙还要短的改良版旗袍,她甚至因为看上麦当娜和梅艳芳在演唱会戴的假发而自告奋勇跑到旺角的砵兰街38号买了个一模一样的——而且天使no.5原本有两个花名,一个叫“年晚煎堆”,一个叫“夜莺”,莫文蔚听了兴奋得不得了,在片场里蹦蹦跳跳的——而这两个名字,不知道为什么,我听着也很喜欢,一种很落寞的喜欢,觉得它们都很前卫,很时尚,很像莫文蔚耳朵的轮廓,精巧剔透,看上去特别的性感,也特别的伤感。
于是我想起《心动》里头有那么一幕,他们结了婚,金城武骑在莫文蔚身上用力冲撞,莫文蔚别过头,形容枯槁,全无快意,她知道她并没有真正爱过这个男人,她只是碰巧和这个男人同时爱上了同一个女人,而她竟天真地以为她可以在这个男人进入她身体的时候,间接承受那个女人对这个男人付出过的爱——当时我坐在不超过10个人的电影院座,两只手微微颤抖,并且感觉背脊有汗,那汗水锋利得好像一把刀,在背上一行一行地划开来,我这才知道,原来爱得那么卑微,爱得那么委屈,反而爱出了一种近乎自虐的庄严。
人生就是现场表演,没法预测会发生什么
至于走出戏外的莫文蔚,她最让人心念为之一动的是,她总予爱情以文明,她总予时光以生命,她对爱错的人过往不究,她连一分一寸的岁月,也不愿意辜负。爱情的结束,其实不过是一个生活场景的转移或丢失,不同的男人来了又走了,就像拍戏时场景必须随着剧情的推进而全盘拆散然后重新布局,莫文蔚是个鹿般精灵的演员,她太知道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将自己丢进一个全新的场景然后把同一个角色贯彻始终演下去——宣布和冯德伦9年的爱情已经结束的那个时候,莫文蔚正在台湾举办新歌发表演唱会,她还是一脸的春风沉醉,然后突然像介绍一首新歌似的,在舞台上毫无先兆地向大家交代她和冯德伦的爱情已经烟飞灰灭,她扭着颈侧着头,笑颜如花地说,“没事,人生就是场现场表演,你完全没有办法预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而莫文蔚没有说完的是,有些爱情,过程就是收成,即便勤勤恳恳开垦,也未必守得它金黄灿烂的收成。而我喜欢莫文蔚,因为落在我眼里,莫文蔚是个心里面有一片海的人,心里有海,就不会觉得世界太小,就不会觉得人间太嘈杂。
我还记得莫文蔚有一次提起周星驰,她说他们在一起3年,其实她最怀念的,不是和周星驰谈情说爱,而是和周星驰谈天说地——有一次周星驰送她回家,车子经过中环某条路口,明明开了过去突然又急急地将车子煞住,然后周星驰打开车门,向人行道上一位席地而卧的流浪汉走过去,并且还蹲下身来,一句话也不说,静静地看着那位累极入睡的流浪汉,莫文蔚记得,那时候是冬天,空气稀薄清冷,周星驰接着搜遍衣裤的口袋,把身上所有的钞票都叠得整整齐齐的,轻轻塞进流浪汉胸口,随即连奔带跑地回来,一言不发地把车子开走。隔了好一会,莫文蔚才开口问他,“你们认识?”周星驰摇头说不,眼神却有一股说不上来的哀戚,这才告诉莫文蔚,“我只是突然想到,如果我不够坚持,如果我少了点运气,如果我没有咬着牙挺到今天,也许刚刚躺在地上的那个人就是我”——至于为什么到最后并没有和周星驰走到一起,莫文蔚笑了笑,他外边的绯闻太多,给我的时间太少,再大方的女人,也不可能爱一个男人的绯闻多过爱他的灵魂吧?
而莫文蔚和她的丈夫,两个人都是彼此的初恋,结果兜了一个大圈又碰到了一块,卅年过去了,他离了婚,她又刚分了手,莫文蔚说他们17岁第一次出国旅游,还傻傻两个人站在威尼斯著名的里阿尔托桥上拍了张照片笑得多甜——所以她和德国丈夫之间存在的,与其说爱,还不如说是珍惜,珍惜一个人千帆过尽之后再倒回来和你相爱。爱情有时候是一种乡愁,莫文蔚跑遍了整个地球,世面看多了,阅历丰富了,发现当年她自己挣脱的,原来还是值得自己俯下身去捡,而她从此认定一个人,白头倚柴扉,在岁月里顺手牵羊,牵走他给她留下的幸福的线索。
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莫文蔚还常会叫我联想起玛格丽特·莒哈丝写的《情人》:第一章。第一节。女主角才15岁呢,穿着一件陈旧的黄丝绢直身长裙,腰间懒懒地蓄着一条男用皮带,长辫子垂在胸前,头上则戴着一顶紫檀色软布绅士帽,并且脸上淡淡地抹了点胭脂——而这样子的装扮,无论什么时候看上去,都是那么的莫文蔚。莫文蔚没有惊天动地的美丽,但这有什么关系,她不算美丽,但她脖颈光洁,她眼神缭绕,她肢体狡猾,莫文蔚不刻意突显的妩媚,反而像随风冒长的野生植物,有一种原始的邀请你扑上去将她的根苗压断的翠绿的魅力,就好像,桌子上有茶渍,屋顶上长青苔,全是那么理所当然的生活场景,也像一条你走了大半辈子的路,因为熟悉,那些漫天的风沙和尘土,于是都有了天长地久的意义。莫失莫忘莫文蔚——我其实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忘记,曾经在我躁动的青春期,将我摁在椅子上,告诉我“所有的背叛,也是因为先有爱”的那个莫文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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