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熱播的港劇《刑偵日記》,當中有一個法醫人類學家的角色,通過屍體或遺骨來剖析屍骨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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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同樣也是以法醫為主軸的港劇《法證先鋒》、《鑑證實錄》,通過抽絲剝繭,以科學協助警方破案,讓更多人認識到法醫所扮演的角色。
法醫與法醫人類學家職稱上同樣具有“法醫”二字,但兩者之間的職責有何差異?其共通點又是什麼?
《活力副刊》請來香港法醫人類學家李衍蒨與雙溪毛糯醫院法醫部副主任陳然致為大家解開謎團,讓大家對這兩種以跟屍體、遺骨“溝通”為主要工作的專業領域有更深的瞭解,聽聽他們每天伴隨屍體、屍骨,內心感受又是怎麼樣?
●報道:本刊 張露華
●攝影:本報 林毅鉦 部分圖由受訪者提供
李──李衍蒨 陳──陳然致
問1:你的工作性質是什麼?工作場地在哪裡?
李:我的工作是驗骨辨身分,找出一副屍骨的身分,所以也有人把我們叫作“屍骨代言人”。
我的工作地點通常是在發生過戰亂或災難的國家、亂葬崗、古老墳場等等。我去過東帝汶、非洲索馬里北部、美國、倫敦、塞浦路斯、波蘭等地工作。(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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