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31日訊)年度金曲《刻在我心底的名字》近期抄襲爭議不斷,連帶電影《刻在你心底的名字》也遭網民爆料是抄襲收割,怒控瞿友寧是“抄襲慣犯”,這讓監製兼編劇的瞿友寧相忍不下去,昨晚透過電影公司發2800字長文,表示“凡事豈能盡如人意,但求所為無愧己心,真相不容變更,事實擺在眼前”,同時曬出當時與原編劇鄭心媚的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書,證明雙方已經談妥,直言自己才是最痛恨抄襲的人,並透露已委請律師要揪爆料網民出來說明。
瞿友寧監製暨編劇的電影《刻在你心底的名字》,由陳昊森、曾敬驊主演,去年在臺票房賣破億臺灣,金馬奪2獎最佳攝影和最佳原創電影歌曲,時隔1年,電影主題曲《刻在我心底的名字》又拿下金曲獎,被吳宗憲一次受訪提到疑似抄襲國外經典舊歌,接著連電影劇本都遭臺灣網民爆料有抄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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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友寧對此原本不想做出任何回應,但隨著風波、誤會越滾越大,他在晚間發出聲明,對於《刻在你心底的名字》劇本前身《在天堂的路上》的原編劇鄭心媚,他附截圖自清確實有與對方溝通、走正常合約授權,正片《刻在你心底的名字》故事內容是用新劇本拍,與《在天堂的路上》大相逕庭,“說明這些,只是想說,我該做的都已經做了,何來不尊重編劇人格權之說?因為既然一個字都沒用上,根本不是原來心媚老師的創作,既然是新劇本,若是我寫不好,還硬要掛上她原創,豈不也是傷害她的創作人格?”
至於用舊劇本《在天堂的路上》申請輔導金拍片的公允性,瞿友寧解釋:“這份新完成的劇本,當然需要送交輔導金評審審核,包括改由我編劇一職,都是評審一起過關才可以通過,這部分程序完全按照輔導金合約中作業流程。”
瞿友寧透露當時付給鄭心媚不是她所申明的10萬臺幣,而是15萬臺幣(逾2萬令吉),“並且告知未來這個故事,她想去送其他補助,一點問題都沒有。”
瞿友寧說,“這中間柳廣輝導演也全數知情,當時也確認心媚並無勉強,日後許多場合碰到,雙方也未就這件事提出討論,但真的不明白今日為何她有這樣的想法傳出?我也非常難過且不解。”
瞿友寧最後表示,如果鄭老師也感受到不尊重,他必然正面瞭解並解決,“我不希望傷害任何一個人,所以如果鄭老師還有委屈,歡迎找我,我必當面致歉。”
還原《刻在》主題曲創作真相
瞿友寧不但是《刻在你心底的名字》電影監製,也是電影出品公司負責人,有關歌曲創作遭到質疑,他表示事件發生之初先詢問詞曲創作老師佳旺、許媛婷,當初創作討論歌曲的時間在2019年3月,“說真的和網上說的《自由之丘》發佈於2019年3月11日有些接近,但我們真的是反覆討論修改才有今天的歌曲,其中更沒有拿網上任何歌曲來討論過”,認為創作者對於創意的保護更會拼了命的小心。
同時瞿友寧文中也提到,“這首歌創作的和絃與音符的堆疊,因為順耳的設計,就那麼巧有些相近之處,但真的要冠上‘抄襲’二字,傷害這所有參與創作的老師們嗎?”他當時請求盧廣仲來演唱電影主題歌,如今受到指責,“我覺得有些無辜!”因此希望發表聲明講述心路歷程,“若是真有抄襲的直接證據,我絕對不會支持,包括我自己!”聲明發表後,他說暫時不會再作任何討論與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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