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日訊)掌管國會與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指出,根據國會議會常規,首相也是國會會議主席(Ketua Majlis Mesyuarat),擁有修改會議日期的裁量權,可以依據時勢的需求更改會議日期。
“再加上,31名部長和38名副部長,包括4名高級部長才在兩天前宣誓就任,需要時間掌握職務,以及確認各個部門需要優先處理的課題,擬定短期和長期計劃以達致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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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文告指出,更改開會日期也可以讓國會配合新內閣做好準備,以及處理國家元首御準所擬定的施政御詞。
旺朱乃迪說,第14屆國會第4期第一次會議改在9月13日至10月12日召開,為期17天。
國會上議院會議則改在9月13日、10月4日至26日,為期14天。
他說,國會下議院會議原訂於9月6日至30日,上議院會議則是原訂於9月6日、10月4日至21日,改期是符合國會下議院議會常規國會第11(2)條文,也根據第10(2)條文獲得國家元首御準。
“國會下議院會議多了兩天,以便處理政府的事務或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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