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一名兼职拖车员因帮助死亡车祸肇事者逃离现场而惹祸上身,今日在窝藏罪犯罪名下被提控,成为我国有史以来首名因包庇交通罪犯而面控的嫌犯。
吉隆坡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主任沙里夫丁助理总监发文告指出,有关死亡车祸是于上个月14日凌晨4时30分,在苏丹依斯甘达大道,端姑阿都哈林路朝往士曼丹路方向路段发生,被控男子涉嫌在事发后带走同是兼职拖车员的肇祸男子,企图逃避法律责任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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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事发时,道路维修工程公司3名员工正在上述路段进行铺路工程,突然一辆轿车撞倒维修工程警示牌后,闯入铺路工程范围,撞向一辆罗里及手扶式压路机,3名员工不幸被压路机砸中,其中一名华裔男子伤重当场身亡,另两人送院治疗。
“肇祸司机事后弃车逃离现场,警方将此案列为撞后逃事件。”
他说,嫌犯和肇祸男子正职分别从事送餐和保安工作,警方展开调查后逮捕嫌犯,并于今早将嫌犯带到大使路法庭,以刑事法典第212(窝藏罪犯)条文作出提控;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
沙里夫丁同时表示警方非常关注此事,并警告民众勿包庇任何罪犯,否则可被受到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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