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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12am 02/09/2021

窝藏

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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窩藏交通事故罪犯
男子被控

(吉隆坡2日訊)一名兼職拖車員因幫助死亡車禍肇事者逃離現場而惹禍上身,今日在窩藏罪名下被提控,成為我國有史以來首名因包庇交通罪犯而面控的嫌犯。

吉隆坡交通調查及執法組主任沙里夫丁助理總監發文告指出,有關死亡車禍是於上個月14日凌晨4時30分,在蘇丹依斯甘達大道,端姑阿都哈林路朝往士曼丹路方向路段發生,被控男子涉嫌在事發後帶走同是兼職拖車員的肇禍男子,企圖逃避法律責任和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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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事發時,道路維修工程公司3名員工正在上述路段進行鋪路工程,突然一輛轎車撞倒維修工程警示牌後,闖入鋪路工程範圍,撞向一輛羅裡及手扶式壓路機,3名員工不幸被壓路機砸中,其中一名華裔男子傷重當場身亡,另兩人送院治療。

“肇禍司機事後棄車逃離現場,警方將此案列為撞後逃事件。”

他說,嫌犯和肇禍男子正職分別從事送餐和保安工作,警方展開調查後逮捕嫌犯,並於今早將嫌犯帶到大使路法庭,以刑事法典第212(窩藏罪犯)條文作出提控;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3年。

沙里夫丁同時表示警方非常關注此事,並警告民眾勿包庇任何罪犯,否則可被受到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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