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3日訊)緬甸籍女子被控欺騙及假冒他人身份接種2劑疫苗,今日於甲州推事庭面對3項控狀時,皆認罪不諱,在每項控狀下,各被判坐牢6個月,共坐牢18個月,鑑於刑罰同期執行,因此,被告只需坐牢6個月。
被告是達達瑪(譯音,27歲),是一名飲食店助理。今日在法庭通譯員以中文讀出控狀後,被告在推事莫哈末納茲霖前承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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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控狀指被告於今年7月28日,於甲中央縣某私人診所,欺騙有關診所的華裔醫務人員,以致後者誤信被告就是Than Lin Tun,併為被告接種第一劑冠病疫苗,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第419條文(欺騙與假冒)。
第二項控狀指被告在8月18日,於同一個地點,欺騙醫務人員,以致後者誤信被告就是Than Lin Tun,併為被告接種第二劑冠病疫苗,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第419條文(欺騙與假冒)。
第三項控狀指被告身為外籍人士,無合法準證逗留在馬來西亞,此舉已牴觸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6(3)條文下宣讀。
本案由副檢察司阿妮絲娜祖娃提控,推事是莫哈末納茲霖。
被告向推事求情時,指本身想盡快回國,懇求法庭予以輕判。
莫哈末納茲霖最後判被告每項控狀坐牢6個月,刑罰同期執行,刑期從8月18日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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