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讯)虽然国家元首之前谕令新首相就任后必须在国会提呈信任动议,但是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今日说,如果新首相的委任仍需要其他方面确认其合法性,而且是由国家元首以外的其他人士确认,意味着其他方面可以凌驾元首的绝对权力。
他发表文告指出,由于第9任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的受委,是国家元首按照联邦宪法及以谨慎与透明的程序完成,因此依斯迈获委为第9任首相是合法及符合宪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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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由元首以外的其他人士确认新首相的合法地位,并不符合联邦宪法,同时也否定了宪法所阐明赋予国家元首的权力。
他表示,基于首相的受委与新政府的组成是根据法律程序行事,所以没有必要对首相受委的合法性再寻求确认。
委首相是元首绝对权力
依德鲁斯指出,2021年8月21日,国家元首已委任了依斯迈沙比利出任第9任首相,这符合宪法第40(2)(a)及43(2)(a)条款。
他说,宪法第40(2)(a)条款赋予元首根据自由裁量权(kuasa budi bicara)来委任首相,而此条款须与第43(2)(a)条款同读,即元首须委任一名陛下认为可能获得大多数国会议员信任的国会议员,成为新首相。
“显然的,首相的委任是宪法的责任及元首绝对的权力。”
220议员已法定声明表态
他指出,一名议员是否获大多数议员信任的程序,已由元首裁定;各政党领袖也已于8月17日入宫觐见了元首,同时220名国会议员,也受促明确表态所支持及给予信任的议员姓名,作为新首相人选。
“220名议员已透过法定声明(SD),说明了本身所信任的相关议员,而这些法定声明都已于8月18日呈交至国家王宫。”
他指出,收到这些法定声明后,国家元首于8月19日传召了114名议员入宫再度确认,他们所呈交的新首相人选是百乐区国会议员依斯迈沙比利。
他说,2021年8月21日,新首相依斯迈在元首面前,完成了宣誓就任与签署委任状及保密宣誓文件仪式,这符合了宪法第43(6)条款;在完成宣誓就任首相程序之后,依斯迈就任为第9任首相是合法及符合宪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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