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訊)雖然國家元首之前諭令新首相就任後必須在國會提呈信任動議,但是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今日說,如果新首相的委任仍需要其他方面確認其合法性,而且是由國家元首以外的其他人士確認,意味著其他方面可以凌駕元首的絕對權力。
他發表文告指出,由於第9任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的受委,是國家元首按照聯邦憲法及以謹慎與透明的程序完成,因此依斯邁獲委為第9任首相是合法及符合憲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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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由元首以外的其他人士確認新首相的合法地位,並不符合聯邦憲法,同時也否定了憲法所闡明賦予國家元首的權力。
他表示,基於首相的受委與新政府的組成是根據法律程序行事,所以沒有必要對首相受委的合法性再尋求確認。
委首相是元首絕對權力
依德魯斯指出,2021年8月21日,國家元首已委任了依斯邁沙比利出任第9任首相,這符合憲法第40(2)(a)及43(2)(a)條款。
他說,憲法第40(2)(a)條款賦予元首根據自由裁量權(kuasa budi bicara)來委任首相,而此條款須與第43(2)(a)條款同讀,即元首須委任一名陛下認為可能獲得大多數國會議員信任的國會議員,成為新首相。
“顯然的,首相的委任是憲法的責任及元首絕對的權力。”
220議員已法定聲明表態
他指出,一名議員是否獲大多數議員信任的程序,已由元首裁定;各政黨領袖也已於8月17日入宮覲見了元首,同時220名國會議員,也受促明確表態所支持及給予信任的議員姓名,作為新首相人選。
“220名議員已透過法定聲明(SD),說明了本身所信任的相關議員,而這些法定聲明都已於8月18日呈交至國家王宮。”
他指出,收到這些法定聲明後,國家元首於8月19日傳召了114名議員入宮再度確認,他們所呈交的新首相人選是百樂區國會議員依斯邁沙比利。
他說,2021年8月21日,新首相依斯邁在元首面前,完成了宣誓就任與簽署委任狀及保密宣誓文件儀式,這符合了憲法第43(6)條款;在完成宣誓就任首相程序之後,依斯邁就任為第9任首相是合法及符合憲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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