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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8pm 05/09/2021

士毛月河

污染

食品厂

士毛月河

污染

食品厂

涉汙染士毛月河
食品廠被令停工2周

(布城5日訊)位於雪州峇玲瓏的一家食品工廠因涉嫌導致受溶劑異味的汙染,從昨日起被勒令停止運作,長達兩週。

目前,雪州環境局將援引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第25(1)條文及2009年環境素質條例(工業汙水)條規,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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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25(3)條文下被治罪,可被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環境及水務部表示,雪州環境局已開檔調查,以起訴涉嫌導致士毛月河濾水站(LRA)於8月31日及上週五(3日)停止運作的工廠業者。

該部說,雪州環境局於週四及週五(9月2日及3日)展開的調查發現,該工廠正在運作,採集了工業廢水排放樣本及清洗取水口(muka sauk)的河水樣本,並將有關樣本送往國家化驗局進行化學成分分析。

環境部今日發文告說寫道,當局是在週五(3日)午夜繼續進行調查,在工廠的最終排放處(進入公共溝渠前)進行的空氣質量監測,已成功檢測到空氣中的數種物質,即有氣味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VOC)。

該部表示,有關物質與8月31日在士毛月河濾水站停止運作事件所採集的樣本,所檢測到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擁有共同點。

環境部指出,環境局根據該新線索,在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第38(1)(a)條文下,對上述工廠展開器材扣留行動,以立即停止汙染及工廠生產過程,直到進一步調查結束。

環境部也說,國家水務服務委員會(SPAN)已收集了包括汙水樣本在內的證據,並在2006年水供服務工業法令(655法令)第121(1)(C)下開檔調查此案;一旦罪成,可在第121(2)(B)條文下被判處監禁最高10年或罰款不超過5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雪州水務管理公司在珍特蘭希流(Jenderam Hilir)取水口發現高達2級的水源臭閾值(TON),導致士毛月濾水站於上週五下午5時15分停止操作,雪州4個縣及布城多達463個地區面對水供中斷的情況。

雪州水務管理公司當天傍晚發文告指出,濾水站停止操作後,八打靈縣(172區)、烏冷縣(54區)、雪邦縣(194區)、布城(23區)及瓜冷縣(20區)共463個地區將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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