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5日訊)一名前公務員濫用職權,偽造3家公司資料獲取碳粉供應項目,涉案金額高達103萬令吉,在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23(1)條文下受查。
柔佛州反貪汙委員會主席拿督阿茲米證實上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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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及罰款不少過賄金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根據調查顯示,35歲的男嫌犯涉案時任職州政府辦公室行政助理,他利用報價委員會秘書處的職位,在2016至2019年期間,偽造3家公司的資料,以獲取碳粉供應項目,涉案金額高達103萬令吉。
嫌犯於今日上午11時30分在柔州反貪會辦公室被逮捕,以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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