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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25pm 06/09/2021

阿末扎希失信案

阿末扎希失信案

阿末扎希失信案 | 辩方律师:提供反贪会情报
“扎希享免控权”

阿末扎希于早上8时20分左右抵达吉隆坡大使路法庭。(陈世伟摄)

(吉隆坡6日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嫌健康思维基金会(Yayasan Akalbudi)贪污、洗钱及失信案的辩方律师郑宝德,今日在口头陈词时指出,阿末扎希根据反贪会发出的命令,提供真实情报,因此在反贪会第30(7)条文下,享有免控(Immunity from prosecution)的权利。

他指出,被告分别于2018年7月2日和2018年7月3日,根据反贪会法令第30(3)(b)条文作出两份口供,原版已各别标记为呈堂证物“D35(1)”和“D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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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这一阶段,在控方举证结束之际,要求免于起诉。”

他说,被告通过这两份口供公开情报,因此在反贪会第30(7)条文下,享有免控权利。

他主张,这两份口供已获得控方传召的第89名证人法鲁拉菲哈密鲁丁(控方传召的第一名反贪会查案官)证实;该名证人也在交叉盘问中证实查阅和保管上述口供,并对上述口供进行审查。

“免于起诉的关键字是‘公开任何情报’。被公开的‘情报’赋予情报提供者豁免的权利。”

此案于2019年11月18日开审,53天的审讯传召99名证人供证后,今日进入控辩双方口头陈词的阶段。

郑宝德在陈词中也引述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自传《我的故事——荒野中的争议》内容,主张尽管当时的总检察长有信心对阿末扎希定罪,但事实上有关控状是薄冰所框。

指控方无表面证据

郑宝德也说,控方在举证的阶段没有表面证据(prima facie evidence),更没有控方主张的压倒性证据。

“当不必要或错误地提控被告时,是不符合公众利益的,这占用司法时间,事实上,是一种滥用司法程序。”

郑宝德举出其中6项被告被控失信的例子,有关控状指被告将属于健康思维基金会的1795万3185令吉21仙,转账给Lewis & Co的客户信托户头。

“当上述资金进入Lewis & Co的客户户头时,健康思维资金保留上述资金的拥有权,因此在法律上说当中有刑事失信罪显然是错误的。”

他说,辩方做出一个有力的推论,即提出有关控状是有间接动机,被告没必要在没有根据法律或证据下被提控。

称查案官承认没刑事失信

“事实上,查案官法鲁拉菲哈密鲁丁(本案第89名证人)在交叉盘问中已承认当中没有刑事失信。”

郑宝德将于明日早上9时继续陈词;本案承审法官为科林劳伦斯。

控方是在今年3月19日完成举证阶段,科林劳伦斯此前择定5天审讯,聆听控辩双方的口头陈词。

也是巫统主席的阿末扎希面对47项控状,分别是12项失信、8项贪污及27项洗黑钱控状,案件涉及健康思维基金会上千万令吉。

本案捡控团队包括拿督罗兹兰、阿末沙兹里、颜炳君、李敬发、哈利斯、诺阿丽莎和莫哈末阿里夫;辩护团队则包括拿督阿末再迪再纳、哈密迪莫哈末诺、拿督罗沙阿兹敏及哈兹迪尧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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