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知道的事”句式結構,是一句滿有意思的宣傳文案:一種廣而告之又要人保守秘密的矛盾,卻能達到引人注目且欲一探其奧秘之效果。《別讓》系列製作內容以短篇戲劇為主,常也包含其他藝術形式,如器樂演奏、歌唱、舞蹈,這是很有意義的企劃:讓不同藝術形式在同一主題下探索,是一種從藝術類型到內容的百花齊放,讓戲劇觀眾不再獨沽一味,而能從不同載體去品味同一主題所展現出來的千姿百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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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系列的核心人物是顏永禎,在他撮合下,一眾表演藝術發燒友齊聚一堂,熱火朝天搞演出。自2016“開張”至今,已經舉辦了6次的演出。每次參加聯合演出的單位或個人總有變動,但我注意到有一人總是風雨不改,每戲必到,他就是葉偉良導演。偉良以男同志戲劇著稱,在本次匯演裡呈獻的短劇《頭七》亦是男同志題材。相對於他的“年度男同志大戲”的“嘉年華”或娛樂路線,偉良的另一創作方向,無論題材涉及同志與否,都有一種直面現實的人間關注。例如本劇,寫過世的同志伴侶七日回魂。道出“未亡人“的酸楚與無奈,同性伴侶生死界的截然不同:生前如在天比翼鳥,一旦人不在了,就要回到無名無分無權的現實人生,去忍受那種被無視的透明狀態。相對於上一次《別讓作家知道的事》裡,同樣是寫“未亡人”的《憐》的比較完整的呈現,本劇略欠協調。不協調來自兩個演員的表演方式:一個浮誇搞笑,一個哭喪著臉,似乎各行其是。《頭七》讓人想到導演處理以及對演員的訓練的重要,一個可能不錯的戲劇主題/立意,最後淹沒在演員的自由發揮裡,純屬可惜。
藝術作品如何鑑賞,或創作者要讓觀眾看什麼?是一個審美資源問題。傳統上戲劇的審美資源首先來自劇本:劇本提供的戲劇內容、主題思想與結構方式保證了作品的基礎;其次,從平面到舞臺導演的構思與執行,尤其對演員的帶領方向將決定作品的成敗。從這一面向來看《頭七》,和另外兩個作品(《線》、《殭屍》),就感覺了相似的模糊狀態:創作者不清楚要讓觀眾看什麼?
《線》取材中國民間傳說:以奈何橋與孟婆湯為場景結構故事。編劇為劇中亡魂設置一規則:要喝忘魂湯,得放下個人心結。劇中主人公青年亡魂康勝,在過奈何橋時回想與父親的隔閡,無法放下心結。於是孟婆“做法”,讓他“大聲說出愛”,最後成功讓康勝“放下”,喝忘魂湯投胎去,戲劇結束。
空有骨架又無血肉靈魂之作
《線》開場出現了掃碼過奈何橋,手機屏幕投在天幕上顯示刷碼人的資料等設計;孟婆的語言風格也刻意地犀利調侃,讓人以為這是一出喜劇。沒想劇情發展下去,喜感不見了,轉為正兒八經的教育。是短劇時間的限制,讓父子之間的矛盾與糾葛無法展開,而這可能就是戲劇的精華所在,卻只能以快速交代方式(父:我要掙錢給孩子過好生活,所以沒時間陪他——子:買名貴錢包贈父表達愛意——父:孩子不懂事浪費錢),讓戲劇陷入概念化呈現方式,空有骨架,血肉匱乏。這是編劇忽略了短劇的特點與限制,企圖在十幾分鐘的長度裡去展示那些綿長細膩的感情變化,只能無功而返。
英語短劇《殭屍在路上》(Goeng Si on the way),說中國古代倆抬屍人在運搬運女屍過程中打翻了棺材,引出女鬼。抬屍人拿出桃木劍與雞血要滅鬼,但在女鬼哭訴悽慘往事下動了惻隱之心,決定帶她到師父處解決女屍變殭屍之憂。
導演處理女鬼方式:讓她腳踏電動滑板車出場,製造一種鬼魂飄飄的感覺。實際上女鬼與抬屍人幾乎同一時間出場,然後留在臺上游蕩。過早的曝光讓戲劇原想營造的恐怖感變喜感,讓其中一位抬屍人要表達的恐懼感變滑稽感,也讓人感覺缺少了足夠的舞臺調度與安排。但這還不是本劇最大的問題,本劇要說的是惻隱之心與職業道德的矛盾:運屍人的原則是要確保屍體不變殭屍出來害人。這是戲劇自己設置的遊戲規則。桃木劍與雞血是制止屍變保證,用與不用是仁義與職業之間的矛盾。編導沒有深入人物處境去展示他的掙扎,像日行一善那樣輕易讓抬屍人做出決定,讓戲劇失去了僅有的一絲張力。
音樂劇應歌舞並重展開劇情
《線》的華語歌曲和《殭屍》的英語歌曲確實美妙動聽,美中不足是忽視了說的語言轉換為唱之後聽的傳遞耗損,少了提供同一語言字幕方式來彌補耗損。另一個值得商榷的問題是兩個短劇的類型稱謂。音樂劇是一種歌舞劇並重的表演形式,其中特別倚重舞蹈來刻畫人物與展開劇情。《線》、《殭屍》號稱音樂劇卻無編排任何舞蹈動作,主要靠歌曲來呈現,所以實際上是小型歌劇。戲劇製作的專業,應包含對類型的準確認知與命名,避免對觀眾的誤導與引起不必要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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