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负责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依德里斯阿末指出,该部副部长拿督阿末玛索沙里提及的限制传教法案,只是禁止非穆斯林向穆斯林传教,但没有阻止他们向非穆斯林传教。
他今天发文告说,一旦《非伊斯兰宗教发展管制法案》通过,联邦直辖区跟其他10个州属一样,拥有限制其他宗教向穆斯林传教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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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国内大部分州属目前都有限制非穆斯林向穆斯林传教的法律规定,沙巴、砂拉越、槟州及联邦直辖区(吉隆坡、纳闽、布城)例外。法案通过之后,联邦直辖区具有与大部分州属同等权力,可以修订涉及宗教事务的法律。
他说,拟议中的法案适用于联邦直辖区,至于剩余的三个州是否实施,将取决于各州议会而定。
“这项法案仍需要内阁的政策批准、国家元首的御准以及国会通过。”
他表示,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已经研究此事,以确保法案不会违反联邦宪法。
指报道断章取义引不满
依德里斯阿末指一些报道断章取义,引发民众对这项法案的不满。
他还说,联邦宪法11(4)条款已经限制其他宗教向在联邦直辖区的穆斯林传教。
“此法案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自1980年代以来,除了联邦直辖区、槟城、沙巴和砂拉越外,已有10个州属通过相同的法案。”
依德里斯指责有人刻意挑起课题,同时希望这个问题不会被某些方面争论,并威胁到“大马一家”的和谐与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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