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2日讯)全国妇女组织理事会(NCWO)赞扬高庭的裁决,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的孩子,可以自动取得大马国籍。
同时,他们促请国会修改联邦宪法第14条款和第15条款,以符合联邦宪法第8条款,这将消除任何疑虑,确保父母双方在孩子被赋予公民权方面享有平等权利,确保孩子的权利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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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女组织理事会在文告中说,高庭的上述裁决是一项标杆性裁决,将对无数大马籍母亲以及孩子带来正面影响。
“这一决定意味着成千上万的孩子如今将获得教育、医疗保健和安全保障。我们相信孩子是国家的基础,是国家迈向文明的可持续性。”
应与第8(2)条款同读
该理事会表示,根据报道指出,高庭法官阿克塔达希裁定,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的第二列表(Schedule)第II部分的第1(b)条款中关于公民权的条规,必须与联邦宪法第8(2)条款阐明禁止性别歧视的条款同读。
“高庭法官也裁定,‘父亲’(father)字眼,必须诠释为也包括母亲,而他们的孩子符合获得公民权的资格。
“我们支持高庭对联邦宪法的诠释,并认为身为大马公民的孩子或每一个由大马公民收养的孩子,无论父母的婚姻状况、性别或孩子的出生地,皆应被赋予大马公民权。”
此外,该理事会认为,联邦宪法第8(2)条款本身就很明确,政府和政策制定者必须采取一切措施确保任何对宪法的诠释与第8(2)条款不冲突。
“我们促请政府落实平权行动,以确保所有相关的政策被修订和标准化,以符合高庭的裁决,并承认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中对‘父亲’的诠释也包括‘母亲’。
“其次就是作出正式的政策决定,不质疑高庭的上述裁决。”
促修改儿童权利公约
该理事会指出,第三就是取消对儿童权利公约第2和第7条的保留,这是马来西亚政府在1995年批准的国际条约,直接关系到姓名和国籍方面的歧视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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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灵再也17日讯)净选盟(Bersih)呼吁政府,在即将召开的国会会议中提呈宪法修正案,将首相任期限制为10年,或两个任期。
净选盟主席莫哈末费沙在社交媒体X发文表示,对法案通过持审慎乐观态度。他指出,本月初《国会服务法案》获得跨党派支持顺利通过,已为修宪奠定重要基础。
她指出,该法案当时获朝野议员一致支持,显示要取得修宪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数支持并非遥不可及。
“我们期待在野议员以国家未来福祉为重,共同支持这项改革议程。”
莫哈末费沙强调,各州政府也应同步考虑对州务大臣或州首席部长实施类似任期限制。目前全国仅槟城州议会通过相关立法。
值得关注的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已表态支持团结政府成员民主行动党提出的首相任期限制提案。
不过,现年76岁的安华强调,需先与盟党协商,并以幽默口吻自嘲:“我可能根本撑不满十年,才执政两年就已精疲力竭。”
另一方面,人民公正党青年团团长阿当阿里对此改革倡议表示全力支持。
他阐释任期限制的双重意义,即这项机制既能有效防止权力过度集中,抑制威权倾向;又可确保国家治理每十年注入新思维,对民主体制的健康运作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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