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止盡的政治陰謀和疫情爆發後,我們已經失去了很多東西。如果有一個機構的改革,可以使我們從兩者中變得更強大,那就是國會,我促請政治人物,無論動機為何,都要實現改革。
作為三權分立之一的國會,過去幾個月頻頻出現在民眾視野中,從宣佈全國進入緊急狀態到結束緊急狀態,政治人物、律師、智庫、專家和網民,已把國會視為推動我國前進的重要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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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國家元首和馬來統治者發表聲明,要求國會盡快召開會議。至於上個月委任第9任首相時,國家王宮總管文告也清楚闡明:“根據聯邦憲法40(2)(a)及43(2)(a)條款委任的首相,須儘快在國會下議院提呈信任動議。”
(君主制維護議會並非新鮮事:1959年首任國家元首曾形容國會為王冠和頂峰,是聯邦憲法的極重要部分。)
然而,在上個星期,我們看到政治人物們背棄了這一承諾。他們的法律助手荒謬地爭辯說,沒必要提呈信任動議,且有違國家元首任命新首相的絕對權力!
值得慶幸的是,有其他熟悉憲法的律師提供了充足的先例,即首相在接受任命後,仍要面對信任動議投票。不過現有說法指國家元首已同意這種倒退的做法,但直到國家王宮總管發表明確聲明之前,它仍然是傳聞。
過去有很多關於國會改革的討論,一些國會議員因支持改革而被視為英雄,但查看他們的政治記錄就會發現,這些人無疑是迄今為止現狀保持不變的受益者。
什麼事情導致態度轉變?部分原因是他們意識到,除非改善整個制度,否則每次領導者可能有變時,他們被迫一次次押寶:害怕站錯邊的議員喜歡穩定。此外,民眾對國家機構的信任度也處於歷史最低點,國會改革是恢復對大馬民主信心的催化劑,也能改善其他公共機構的治理。
不論何種情況,都證明了一種觀點,即在大多數人類文明歷史中,掌權者很少會自動削權,除非他們覺得有必要如此做。只有在領導人想要掌控一切繼續留任,改革才會發生(例如暴力革命)。那些支持前首相最後一搏提出改革提議的人,其務實邏輯是:“我不在乎誰來進行改革,也不關心他們為何要改革,只要他們能完成。”
對於大部分公民社會,尤其是民主及經濟事務研究中心而言,尋求國會改革一直是我們持續努力的目標。如今是重新審視這長期努力的好時機,因為不同的利益相關者,就哪些改革將產生最大影響,及哪些可能成功來尋求共識。
2012年,我發表關於國會上議院改革的文章,探討該院舉行選舉的可能性,以加強其各州代表的基本邏輯。2013年,我們關於加強大馬民主的文章,提及監督選舉委員會、平等分配資源給國會議員,及公民社會參與立法。2017年,我們提議設立監察員,以維護民主治理。2018年,我們促請新成立的機構改革委員會,通過分配預算、設立國會特別委員會和正式承認反對黨。詳情請參閱ideas.org.my。
不過,公民社會看法各異。舉例說,對我而言,要防止不合理的跳槽,最好的做法是各政黨遴選候選人民主化,並建立一種機制,可讓選民儘早開除他們的議員(如他們跳槽,或任何其他原因)。
然而,一些人希望通過讓大馬人明確投票支持哪個政黨(而不是現在的候選人),並引入比例代表制,來徹底改變憲法。這些都是重要的辯論,因為這些改革的後果,將影響幾代人。
無止盡的政治陰謀和疫情爆發後,我們已經失去了很多東西。如果有一個機構的改革,可以使我們從兩者中變得更強大,那就是國會,我促請政治人物,無論動機為何,都要實現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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