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13日綜合電)臺灣前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聲稱國民黨4名成員提出不實指控,舉報他繞過外交部,與印尼高層會面謀私利。臺灣法院週一裁定蘇嘉全勝訴,4名被告須支付臺幣200萬元(令吉)的賠償金和登報道歉,不過4人可提出上訴。
國民黨籍臺北市議員羅智強和遊淑慧,連同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和立委黃子哲,去年7月在記者會上出示一份駐印尼代表處的電文,指控時任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與他的侄子、立委蘇震清2017年繞過外交部,利用中油、臺糖、臺鹽及唐榮在內的國營企業,經人力仲介揚運集團安排,前往印尼會晤高層圖謀個人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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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報內容披露,蘇震清於2017年8月初偕同中油、臺糖、臺鹽及唐榮等國營事業主管出訪印尼,拜會印尼副總統尤索夫卡拉,行程由人力仲介揚運集團董事長高壽濤安排,事先並未知會外交部及經濟部,蘇震清拒絕駐印尼代表處人員協助;9月,時任立法院長的蘇嘉全偕蘇震清一起訪問印尼,蘇嘉全辦公室同樣表明不需要駐代表處接送機、參與活動或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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