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與兒子拿督納茲夫丁分別入稟通知書,要求針對上訴庭駁回他們欠稅案的上訴,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申請。
2人針對高庭的簡易判決提出上訴,但上訴庭在9月9日駁回2人的上訴申請,並維持高庭的裁決,即批准內陸稅收局向他們分別追討16億9000萬和3760萬令吉的稅款,同時諭令納吉和納茲夫丁各支付1萬令吉的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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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馬新社報道,納吉及納茲夫丁的代表律師魏永康向媒體透露,相關申請通知書是各別在昨天透過Tetuan Shafee & Co提交給聯邦法院,並指定大馬政府為答辯人。
在申請通知書中,他們要求聯邦法院允許他們針對上訴庭的判決提出上訴;同時也提出9項法律事項,包括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106(3)條文是否牴觸聯邦憲法第121條文,以及第106(3)條文是否違憲或越權。
納吉父子是在去年7月,針對高庭批准內陸稅收局的簡易判決申請(即在無需傳召證人供證的情況下直接判),入稟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三司在9月9日一致駁回納吉和納茲夫丁要求推翻高庭的簡易判決而提出的上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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